警擅用私伙對講機防留底 淘寶鴨寮街有售 議員轟避追究暴行

警擅用私伙對講機防留底 
淘寶鴨寮街有售 議員轟避追究暴行

【本報訊】警方近年經常在公眾場合派駐龐大警力,當中發出的調動及行動指令,從未向公眾交代,唯一記錄就是無線電對講機的錄音。本報調查發現,有警員執行職務時避用官方對講機,使用鴨寮街及淘寶有售、沒有錄音及加密功能的「私伙」模擬制式對講機收發指令,任何人只要花百多元買入同款對講機,即可收聽或參與對話。有立法會議員質疑警員用「私伙」機是想逃避法律責任,「譬如話呢度冇記者影到,拉佢(示威者)去嗰度打,呢啲情況絕對不足為奇。」

記者:趙雅婷 林偉聰

現時警隊官方用的摩托羅拉數碼無線電對講機屬「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警員一般會配備在腰間或胸前。正式對講機的所有對話均有錄音記錄,監警會早前就去年7.21元朗事件撰寫的調查報告,其中一項資料來源就是警方的無線電巡邏通訊錄音記錄,單是當晚7時至翌日凌晨零時59分,警方的無線電巡邏錄音就有733段。

不過本報發現,有在示威活動執勤的警員使用官方裝備以外的對講機通訊,最早出現於今年8月31日、即港鐵太子站事件一周年當日,記者首次發現有太子站外的警員,將一部約掌心大的額外對講機配備於膊頭或腰間。

記者10月1日前往有大量警員駐守的銅鑼灣街頭觀察,再次發現有警員配備同款對講機,但現場所見,並非所有警員都有這部額外對講機,有配備的通常是機動部隊的警長,分散在記利佐治街、軒尼詩道、駱克道的不同小隊,崇光門外持咪呼籲市民散去的督察亦有這部對講機。警員使用時不會接駁耳筒,部份人將它放在肩帶口袋,亦有警員拿在手中,有需要時放在耳邊收聽。有警長的對講機貼上其編號及別名。據記者現場觀察,警員用這部對講機交代人手調配,並傳達行動指令。

■有警長本月1日在銅鑼灣街頭使用「私伙」內地製對講機,原有配備的摩托羅拉對講機僅放在胸前。

福建生產 無加密錄音功能

本報對比巿面對講機,相信該部對講機屬內地品牌「瓦力能WLN」產品,警員主要使用的型號包括KD-C1及KD-C52。資料顯示,這兩款對講機由福建企業「泉州凱利電子有限公司」生產,在淘寶網約50元人民幣就買到;兩款型號的規格相近,都是模擬制式的對講機,機身約手掌大小,只有開關、調校音量、頻道及通話的按鈕,沒有加密或錄音功能。

記者日前在深水埗鴨寮街發現,警方所使用的對講機於多間商店有售,約150元就能買到,就KD-C1,多個店員均表示該型號有16個預設頻道,只要使用同款對講機並調校至相同一頻道,就能收聽及發出語音,「你有部一模一樣就得,佢同一間廠同一個model都係啱頻㗎,都係1至16個頻咁撳就得,1就對返1,2就對返2,就會聽到。」警員使用的另一款「私伙」對講機KD-C52深水埗同樣有售,有店員指該兩個型號的對講機即使預設的頻道頻率不同,亦可以到其店內調校,「如果對唔到,我哋幫你改都得,check返個頻對返就得」。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質疑相關警員企圖避開法律責任。

通例指保安應與槍械相同

根據《警察通例》第19章《資訊及通訊科技設施》,警隊所有的資訊及通訊科技設備一律須由官方安排,包括購置、安裝、搬移、維修、改良及處置;警員所使用的手提無線對講機及其配件的保安程度,應與槍械及彈藥相同,每次收發都須記錄在巡邏裝備登記冊。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為,警方執行職務時是行使公權力,因此使用的所有器材、包括通訊器材都必須有記錄,「就好似警察使用完武力,都要寫返報告」,以便日後警隊內部檢討、監警會等機構調查,以及訴訟時作證據等,「到底行動時落咗乜指令、冇落到啲乜指令?」警員使用疑似「私伙」對講機會削弱監察。警員有責任保障警隊的資訊保安,例如是截停搜查市民時,會涉及市民的個人私隱,「應該要用返官方嘅通訊器材。」

民主黨議員許智峯認為警方使用「私伙」對講機「好大問題」,質疑相關警員行動時不想留下記錄,「可能佢哋想做啲非法嘢,譬如話呢度冇記者影到,拉佢(示威者)去嗰度打,呢啲情況絕對不足為奇。」警隊以往的行動備用爭議,監警會以至市民尚可循法律途徑向警方索取官方記錄,以追討責任,然而「喺佢完全冇記錄嘅情況下,佢哋做任何犯法嘢都冇記錄,避開晒所有法律責任。」

警方證實,除會用警務人員的第三代指揮及控制通訊系統通訊機外,亦會因應不同行動需要而使用不同型號的通訊機,理由是「以便更有效地執行職務」。至於警務人員執勤時有否使用正規裝備以外的通訊器材,警方會了解事件,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