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史上最重 涉一馬基金醜聞 高盛罰27億  證監:令證券業蒙羞

港史上最重 涉一馬基金醜聞 高盛罰27億 
證監:令證券業蒙羞

【本報訊】香港證監會昨開出27億元罰單,創下該會歷來最高罰款額。投資銀行高盛捲入馬來西亞一馬基金(1MDB)醜聞,證監會指其在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都犯上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DB於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65億美元(約503億港元)後、其中26億美元(約201億港元)被挪用。證監會狠批高盛亞洲在事件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應達的標準,令證券業蒙羞。

繼大馬及美國後,高盛在香港也被懲處,全因其協助一馬基金2012年及2013年銷售三筆債券時,旗下以香港為基地的高盛亞洲有非常高的參與度。案發時,高盛前後協助一馬銷售65億美元債券,涉及安排及包銷工作,實際執行上由不同司法管轄區的交易團隊成員進行,故相關交易所產生的收入亦由高盛位於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實體分享。其中,在香港的高盛亞洲,是集團在亞洲的合規及監控中心,從債券發售的發起、批准、執行至銷售都高度參與。這項目所產生的總收入為5.67億美元,單是高盛亞洲分去37%或約2.1億美元,是高盛各個實體中佔比最多的一個。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因捲入一馬醜聞,早前被判囚。

被指缺乏監控措施及適當審查

一馬基金背後主使人所涉及的罪行,包括挪用資金、洗黑錢及欺詐等,其中於債券籌得的資金,便被前後挪用了26億美元。一馬為人熱議的案情之一,是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的繼子里扎侵吞了基金的2.48億美元(約19.22億港元)款項,經兩家投資公司在瑞士銀行的戶口,向他名下的電影公司注資兼製作三部電影,包括香港也有上映的《華爾街狼人》。

證監會指出,高盛亞洲欠缺充份的監控措施,以在其日常運作中監察職員和偵測失當行為,又對與一馬債券銷售相關的多項預警迹象未有作出適當審查,且在有關預警迹象得到令人滿意答案前,便容許該等發售繼續進行。證監會舉例指,當時的一馬基金財政狀況疲弱,償債能力成疑,卻10個月內舉債65億美元,且金額遠超實際所需;一馬發債期間,亦已出現了大量負面報道提及貪污風險。

在案件的關鍵時間,時任高盛亞洲負責人員兼投資銀行部合夥董事總經理的Tim Leissner,為高盛取得一馬基金的相關債券交易,2018年已承認串謀洗黑錢等罪名,被美國法院判罪;另外,他又被證監會終身禁止重投業界。前日有外電指,高盛決定向美國證交會賠償28億美元(約217億港元)換取和解。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證監會對高盛亞洲所訂的罰則,純粹按照香港自身的罰則框架評估,反映就圍繞一馬基金債券發售的多個可疑情況,證監會認為高盛亞洲沒有適當處理,這些缺失導致高盛亞洲多次嚴重地違反證監會規則,當中訂明了所有受證監會監督的商號理應達致嚴格的行為標準。

高盛CEO大衞.所羅門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

律師:較疏忽嚴重罰款額合理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遣詞更狠批高盛亞洲在事件中的表現,遠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理應達到的標準,結果不僅因自身的缺失導致聲譽受損,同時還令證券業蒙羞。

熟悉金融監管的執業律師林炳昌指,1MDB涉及洗錢及賄賂風險的質疑,是有意圖及利用非法手段獲取利益,其嚴重性比疏忽及失職更嚴重。高盛亞洲是具豐富經驗的金融機構,卻犯下嚴重失誤,故罰款額合理。

高盛是次被證監會重罰27億元,相對它在今年第三季的純利36.2億美元(約280.55億港元),佔約一成。高盛於各地因捲入一馬案,累計已被罰款逾400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