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投案死線 潘母邀台港警方會面

陳同佳投案死線 潘母邀台港警方會面

【本報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的陳同佳,今日是他在港因洗黑錢刑滿出獄一年,亦是潘媽媽設下他赴台投案的最後限期,但至今自首承諾未兌現。潘媽媽昨接受本報訪問時難掩失落神情,強調失望但不放棄,對於當日許下替陳求情的承諾,她指「逾期絕不求情」。她重申願當中間人,誠邀港台警方今日聯絡她,讓她安排雙方會面細節讓陳盡快赴台。

過去一個月四出奔波的潘媽媽容顏消瘦,她指陳同佳赴台有三個步驟,首先是港警將陳同佳的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兩地警方聯絡;第二是陳同佳填妥辦理入台簽證表格,親自提交證件相、身份證影印本及護照予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最後是登上赴台航班。

■為了讓陳同佳盡快投案,潘媽媽昨特地去了解辦理入台簽證須知。

表明限期後不再求情

潘媽媽直言現階段難以評估陳同佳赴台機會,但希望港台結束隔空對話僵局,自己非常願意充當中間人,希望港台兩地警方今日聯絡她,「等我安排雙方落實會面嘅詳情」。談及今日是她早前設下陳同佳赴台投案的最後限期,她斬釘截鐵表示,「聽日(今日)23點59分佢仲唔返去,我一早講咗唔會幫佢求情」。

女兒沉冤未雪,潘媽媽看着女兒照片默默流淚,「阿女你好嘛,好掛住你,無論幾咁艱辛同困難,媽咪都會為你討回公道」。一直充當陳同佳代言人的管浩鳴牧師,對於今日是潘媽媽設下的最後限期,他僅稱:「我相信現在最重(要)是能取得入台簽證,同佳的代表律師正努力處理中,希望會有新的進展。」

被問到台方處理此案是否有在中間與港府交涉台方駐港代表履新的事宜,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強調,就陳同佳案台方希望彰顯司法正義,早日還給被害者及其家屬公道的決心與立場明確,絕無使用其他議題交涉之考量。邱斥港府一年多來毫無作為,令嫌疑犯逍遙法外。

潘媽媽上周曾向保安局長李家超發公開信重申訴求,日前再向李交請願信,其後李指現時沒法律容許港台司法互助,斥台方以此作接收通緝犯前提是製造障礙及無理取鬧,將責任推卸給台灣,反稱「要靠台灣先可以打開窗口同大門」。 陸委會則指李的言論是「情緒性發言」。

陳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