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圖)被指去年「光復上水」遊行時拍打警長頭盔,就襲警及參與非法集結兩罪受審。案件昨結案陳詞,辯方質疑影片未能拍下施襲過程,又指本案身份辨認證據不足,當日的情況猶如「同枱食飯,各自修行」,控方無證據指施襲者暫屬於哪一個團夥。案件押後至12月28日裁決。
被告陳浩天(29歲)否認去年7月13日在上水與身份不詳者非法集結,及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控方希望裁判官王詩麗就控方呈堂影片及相片,及王官在庭上的觀察進行辨認比較,確認當日的疑似施襲者正是被告,並指片段只影到其中一人的伸手動作,警長也未有目睹,只感到有人拍他的頭盔。辯方指本案的身份辨認證供證據不足,控方僅憑疑犯耳珠上的一粒癦去辨認,不符合刑事審訊的高標準要求。
辯方續稱,當日有反水貨遊行,其後示威者要求警方釋放兩名被截停男子,繼而發生襲警事件,可見在場人士隸屬不同團夥,控方無證據指施襲者屬於哪一個團夥。施襲者或只是羞辱警員,沒意圖傷害警員。王官聞言稱,現場人士可懷着共同目標並分工行事,例如一個出手、一個叫囂、另一個吶喊。
案件編號:WKCC17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