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一直以來都限制各國政府干預奧委會(NOC)的運作,以求達到體育不應與政治、經濟掛鈎,但鍾伯光及林卓廷不約而同表示,這只是政府推卸責任的藉口,二人均認同用得公帑,就要問責。
港協自千禧年開始用政府錢,包括撥款資助香港代表團參加每四年一度的奧運會、亞運會等國際綜合運動會,為進一步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政府對港協和旗下60個體育總會的總資助額,將由現時每年3億元大幅加至每年超過5億元。
港協管治是陳年問題,政府隻眼開隻眼閉,欠缺監管,林卓廷表示:「奧運約章給予奧委會獨立性及不受外間干預,我完全同意,但不可以說:『我是獨立的,我是推廣體育的』,就完全不問責,他們拿的是公眾資源去培訓運動員,用的場地、給運動員的津貼、獎金、每年政府撥出大額資助,不能一句『獨立』就不用交代。」
鍾博士認為政府應做一個「協調」角色去監管撥款是否用得其所,不屬「干預」:「其實政府的職責跟奧委會的自主運作沒有衝突,政府不會跟奧委會講,你要如何去發展體育,奧委會絕對有它的自主權,但錢來自政府,為保障立稅人的錢要善用,就要問責,不問責的,就不要撥款給他們。」鍾博士表示有關部門不要「側側膊」,否則10年之後再一個審計報告下來,同樣問題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