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名港人遭扣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將滿兩個月,五名受家屬委託的律師昨爭取會面被拒,與之前一樣被告知當事人已另行委託律師。有律師質疑其未成年當事人如何自行委託律師;亦有律師透露,看守所人員拒絕他們存送衣物的要求,並指不用擔心醫療和衣物缺少,「港人會得到很好的幫助」。12港人關注組昨發佈消息,透露部份人士的滙款戶口開始扣錢,即能成功使用存款。
兩個月以來,外界至今對12港人在獄中的身心狀況全然不知。當局指12港人已自行委託律師,但家屬委託律師仍鍥而不捨前往深圳。代表李宇軒、喬映瑜、黃臨福、郭子麟和鄧棨然的五名律師昨與公安周旋逾兩小時仍無法會見當事人。幫助李宇軒的律師梁小軍向本報表示,他們向看守所人員要求存送衣物,對方不允許,指港人在裏面可以得到很好的幫助,不用擔心缺少衣物,亦會提供醫療救治。
過往不少維權人士的家屬都能向看守所送衣物,梁小軍稱,每個看守所有不同規定,「現在他們不讓存」。
12港人關注組昨晚透過社交網站表示,根據內地政策,被拘留人士須由親友存款到指定戶口,供被拘留人士購買日用品,12人被拘留初期,家屬嘗試滙款但被拒,有部份人甚至被停用戶口,但昨日部份人戶口開始被扣錢,關注組認為是暗示他們能成功使用存款。12港人家屬特別感謝全球及香港各界關注及支持,關注組呼籲更多人參與周日舉行的網上集會,支持12港人和其家屬。
另外,黃臨福及郭子麟家屬委託的律師盧廷閣、藺其磊,今次都是第一次到看守所,兩人都被公安告知當事人已有律師。但盧廷閣代表的黃臨福只有16歲,據內地法例,未成年人不能自行委託律師,要由監護人委託,接受訊問都要有監護人在場。盧廷閣要求核實真偽,當局要解釋未成年的黃臨福自行委託律師的合法理據。五名律師其間因不滿看守所態度推諉,律師盧思位一度打內地報警電話110要求警監到場處理。他們下午向檢察機關控告看守所和鹽田公安分局。
目前11名港人的律師都已去過鹽田看守所,全部被拒會見,只有中五生廖子文的家屬委託律師尚未到深圳。據了解,部份律師因受到內地司法部門施壓而不能動身,因此有當事人的家屬委託多於一名律師,方便行動。現時12人家屬合共委託14名律師。
鹽田區人民檢察院9月30日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鄧棨然及喬映瑜;以涉嫌偷越邊境罪批准逮捕其餘10人。內地《刑法》規定,本案偵查羈押期限為兩個月,即11月30日前公安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但案情複雜的重案可一再經檢察院批准延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