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響號被控 工會促李家超交代

車長響號被控 工會促李家超交代

【本報訊】上月「9.6九龍大遊行」期間,一名新巴970路線車長於駕駛期間被警方拘捕,一度指控他無故響號、快速行駛,並稱他攜「士巴拿」開工,涉藏有攻擊性武器,最終落案起訴他不小心駕駛罪。由於不少車長均會自備「士巴拿」開工以調校巴士的倒後鏡,事件引起車長擔憂,恐誤墮法網。新巴職工會主席林錦標向本報表示,本月8日已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澄清執法標準,包括車長可否帶備工具開工及何種情況下可以響號等,惟至今仍未獲回覆。

問帶維修工具是否犯罪

新巴職工會的公開信提及該名車長被控一事,要求保安局向業界解說,包括解答是否攜帶簡單維修工具及向前方突然橫越路面的障礙物響號已構成犯罪等。信中指,香港街道人多車多,駕駛者響號屬常態。如有關行為屬不小心駕駛,警方是否需在進行驅散及拘捕行動時,運輸署及警方便立即封閉有關路段,或要求路上車輛停止行駛,以保障執法人員安全及司機免觸犯法例。

工會主席林錦標回覆本報時表示,不少前線車長對事件感擔憂,深怕因而違法,誤墮法網,促當局就此事解說,澄清危險駕駛等執法標準,「畀返個標準我哋,等我哋啲車長冇咁易中招。」被問到該名被捕車長近況,他表示,該名車長已復工,公司亦有繼續為他提供法律支援。

該案上月15日已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該名張姓車長獲准以6,000元保釋候訊。

保安局回覆證實已於本月12日收到工會的信函,並稱會稍後回覆。至於個別行為會否構成刑事罪行,局方稱須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