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畢業生去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衝突中涉襲三警,包括咬斷警長手指,他否認蓄意傷人等罪昨續審。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供稱,當日被告用長傘施襲,致其右手無名指骨折。其間梁被拍到制服被告時,將警棍架在對方膊頭近頸處,但他稱當時沒刻意用力施壓。梁又稱,得知同僚手指被咬斷時「反應好難過」。
現升任總警司的梁子健作供時,庭上三度用「穿着黃色反光衣、手持攝錄器材人士」,避用「記者」一詞。他指當晚有數十人包圍警員,當中包括「穿着黃背心、手持攝錄器材」及「穿着紅色反光衣」人士,另有身穿深色衣物人士向警方投擲硬物。
當梁嘗試營救同僚時,被告杜啟華(24歲)突然持長傘衝前,用傘敲擊其頭部,並推他落地,繼續施襲。他舉手擋格時,右手被打兩至三下,其中一下擊中無名指前端,令他痛得猶如遇鎚擊。其後他起身追捕,追捕期間,偵緝警長梁啟業等人加入,但被告的掙扎力度很大。梁被拍到制服被告時,將警棍架在對方膊頭近頸處,法官陳仲衡稱片中可見壓在被告頸上的似是梁的手而非警棍;梁同意。
其間梁啟業大喊:「放開,咬住我!」起初他不知發生何事,後來才知梁啟業手指被咬斷。梁子健自言起初沒留意個人傷勢,撤離後才發覺手指疼痛及腫脹。他稱現時右手無名指的屈曲程度比以前差,觸碰指尖時有少許麻痹。
梁子健又供稱,他倒地前扭斷被告所持長傘的柄,但其間沒感到痛楚。辯方指被告揮動長傘時,並沒擊中其右手,但梁堅稱長傘碰到其手指,只是鏡頭沒拍攝到。
被告被控當日在上址擾亂公眾秩序、蓄意傷害梁啟業、襲擊警員葉卓軒,及對梁子健加以嚴重傷害。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