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劏廈林立 住客走廊晾衫

觀塘劏廈林立 住客走廊晾衫

【本報訊】商廈劏房成為「新錢途」,除了楊維名下「劏廈」,記者沿觀塘鴻圖道明查暗訪,發現其他商廈被間成住宅單位,管理處通告更公然稱商戶為住客,完全視違規如無物。

與鴻圖道90號商廈相距約450米的鴻圖道48號新榮大廈,根據大廈平面圖顯示,除了地下至四樓劃為食肆及酒吧,其餘五樓至八樓每層設七個獨立單位,每單位均設廚廁,實用面積介乎380至510平方呎,記者發現該大廈「商戶」反常地早上離開,傍晚時分手抽多袋餸菜折返上樓。

門邊放滿鞋架行李箱

記者尾隨而入,赫見大廈五至八樓走廊掛滿晾曬衣物,從門口可見屋內擺放傢俬及碌架床,亦有近半單位被一劏二或一劏三,門邊放滿鞋架或行李箱,粗略估算四個樓層連天台僭建屋,至少有50多個疑似住宅單位。

記者向清潔女工詢問是否仍有單位放租,女工一臉疑惑稱:「住到滿晒喎,你有冇打電話問?」而大廈管理處有關武漢肺炎戴口罩的通告亦公然明示「商戶」為「住客」,尤如視商廈為私人屋苑。翻查大廈地契、公契及管理處通告,該工廈1965年開始興建,現時大廈業權拆開約10份,已落入不同業主名下。

屋宇署回應指新榮大廈及鴻圖道90號商廈均可有住宿用途,但並非全無限制,地政總署進一步闡述該兩幢大廈地契列明只可作食肆、附屬寫字樓或在該處受僱人員宿舍,若未經批准而將單位出租予非該處所受僱人士作住宅用途,即屬違反地契條款,地政處會就相關個案繼續進行調查。

勞工處回應指持有鴻圖道90號七樓及八樓的公司曾於1974年申請員工留宿,但當時提出申請的公司並非現時大廈內的食肆,此後亦沒有收到相關申請。至於新榮大廈則沒有任何相關申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