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法例】
【本報訊】以保育環境自居的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WWF),涉嫌破壞重要濕地。WWF近月在雀鳥天堂米埔挖土鋪設水管,卻未得部門同意,涉嫌違反《城市規劃條例》。工程涉及約1,500米路段,規劃署及地政總署均證實已叫停工程。
記者:潘柏林
本報9月收到投訴,WWF在米埔担竿洲路有挖地工程,工程人員以「即挖即填」方式施工,質疑有關挖土工程未獲批准。記者9月底前往了解,發現部份路段有重鋪瀝青痕迹,魚塘塘壆有泥土被挖起堆高,新建一個渠蓋,亦有水管標記膠帶。翻查《米埔及錦綉花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涉事地段屬「自然保育區」,挖土工程必須事先向城規會申請,惟城規會網站未見有關申請。
長春社亦有收到投訴,該組織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出,担竿洲路是出入米埔必經之路,部份屬於拉姆薩爾濕地範圍,對有人擅自開工挖土感到詫異,「我哋覺得有啲可疑,點解一個挖掘工程喺自然保育區出現,唔使去做申請?」他憂慮工程欠缺監管,泥土或因大雨沖入魚塘和濕地,有機會對生態造成負面影響。
規劃署確認,城規會並未有收到申請,署方9月18日到場視察,發現部份担竿洲路有挖土工程,已貼上警告海報,提醒相關人士不得進行《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在有關地帶進行任何填土、填塘或挖土工程,必須取得城規會的規劃許可。署方會繼續搜集及整理相關資料,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關工程構成違例發展,會採取適當的執管行動。
記者9月到訪米埔當日,遇上WWF業務經理(基礎及通訊設施)Guy Lown與承辦商視察工程進度。記者查詢有關工程是否未獲批准,Guy Lown否認工程違法,又稱根據大綱核准圖,只要是政府統籌的公共工程,毋須得到規劃署同意就可施工。但他承認,最近收到規劃署通知後,工程已經停工。
WWF回覆稱,由於担竿洲路的消防栓不符合現時標準,水務署與WWF合作進行升級工程,根據署方的建議,水道應盡可能靠近道路位置,以免在將來維修時對魚塘造成任何影響。工程在政府統籌下,WWF負責施工和開支,完工後由政府驗收。
WWF續稱,地政總署今年5月已發出挖掘准許證,同意使用經水務署批准的設計,工程所涉均為政府土地,並沒有對私人土地或魚塘造成任何影響,在獲悉公眾及本地環團查詢後,已暫停工程,並與承辦商及有關部門釐清有關事項。
不過,多個部門都與WWF劃清關係。水務署稱,是WWF顧問公司負責監督及統籌有關水管敷設工程,顧問公司向水務署申請消防供水,再自行聘請承建商興建1.5公里長水管和新的消防栓,包括向有關部門申請相關許可及確保工程符合相關法規和要求。
地政總署指,WWF承建商「德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提交挖掘准許證申請,計劃於本年5月展開工程,為期6個月。元朗地政處今年5月批准申請,申請人須確保工程符合香港法例要求,包括《城市規劃條例》。處方其後接獲規劃署通知,有關工程位於自然保育區,並未取得規劃許可,即時要求申請人停工,並會繼續留意上址情況,如有人在未取得規劃許可進行挖掘工程,會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吳希文促請WWF盡快交代事件,作為米埔管理者,WWF更應遵守法規,「呢個位置係一個生態非常敏感地方,我哋可以話係保育重地,甚至係重中之重,喺呢度進行任何工程,都需要好小心規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