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做騷代陳同佳辦證 早知台拒絕 評論員:兩岸關係好轉先有得傾

管浩鳴做騷代陳同佳辦證 
早知台拒絕 評論員:兩岸關係好轉先有得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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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陳同佳,下周五出獄滿一年,當日許下赴台投案承諾仍未履行,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前日現身台灣駐港辦事處為陳辦理入台簽證被拒,令陳赴台再陷僵局。台灣陸委會昨重申,陳同佳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與公權力行使,雙方應先談好相關事宜,才能討論陳赴台問題。港府發言人昨晚高調還擊,直指台方不斷製造陳赴台障礙,顯示有政治籌謀。本港時事評論員稱,陳未能赴台投案屬意料之內,是「政治大氣候嘅死症,邊個出嚟努力都只係一場戲」。

昨日台灣傳媒指台方已拒絕接受陳同佳及管浩鳴赴台入境簽證申請,換言之二人暫時仍無法起行赴台。消息稱,管浩鳴前日往金鐘力寶中心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陳同佳的簽證前,曾致電處方「探口風」,詢問代陳辦理入台簽證的可能性,但被對方拒絕。惟管浩鳴前日下午仍帶同陳同佳的證件及文件親身到金鐘辦事處辦理,同樣遭職員拒絕。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重申過去發表多次的論調稱,陸委會一再說明台灣政府對陳同佳案的目標非常明確,就是實現司法正義,讓陳得到公平審判與應有懲罰,早日還受害者家屬公道。他指陸委會要駁斥港府有關政治計算與凌駕司法的不實說法,認為此案港府於法、於情、於理皆有責任與義務扮演更積極角色,呼籲雙方政府好好談。他指陳案因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先談好相關事宜,才能討論陳的入境問題。陸委會亦指,士林地檢署周一已收到陳透過委任律師的遞狀,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前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疑犯繩之於法。

■管浩鳴前日手持陳同佳的證件及文件現身台灣駐港辦事處,為陳辦理入台簽證被拒。

港府反指台方政治操作

不過,昨晚港府發言人反擊,重申《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並指陳同佳自願到台灣自首,與港台兩地有否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是兩件獨立事情,硬要扯上關係,顯示台方有政治籌謀。

發言人續稱,陳在港已服刑完畢,政府無權將他續押或施加強制措施,更無權干預他選擇以何種方式赴台投案。反觀台灣已向陳發通緝令,正常做法是盡辦法將他早日緝捕歸案,偵查起訴。對表示願意自首或投案者不斷以不同藉口製造赴台障礙,硬要將司法協助和他赴台投案兩件事混為一談,顯然是政治操作,凸顯台方毫無誠意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港府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務實處理事件。

發言人亦稱,台灣當局明知香港沒法律容許港台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向港府提出這些要求,是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熟悉台灣情況的時事評論員譚志強表示,陳同佳案是「政治大氣候嘅死症,邊個出嚟努力都只係一場戲」,現時中美關係及兩岸關係緊張,台港關係自然差,要解決現時困局,只有待美國大選塵埃落定,視乎中美關係發展而定。若中美關係改善,兩岸關係好轉,台港之間「先有得傾」,否則陳同佳案暫時都是「冇得救」。

潘曉穎(左)、陳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