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填區獨白:海關拆自由港招牌(楊懷康)

堆填區獨白:海關拆自由港招牌(楊懷康)

上個月,香港海關的「洪爐」行動六度出擊,拘捕六名貨車司機,搜獲71公斤、約值3,500萬港元黃金。案情透露,黃金都是用貨車從大陸偷運入口,而非像凍肉、龍蝦、燕窩……那樣偷運出口。官家解釋,香港金價高過大陸,走私入口旨在賺取差價云云。此阿媽係女人之所謂解釋無助打開謎團。

眾所周知,大陸及印度的黃金消費市場舉世數一數二。自從開放自由行以來,捨奶粉、成藥、化妝品、名牌手袋手錶,金器首飾乃大媽來港的指定消費。是以彌敦道的金舖一間接着一間,甚至上海老字號亦來港開業分一杯羹。買香港黃金首飾返大陸,情理之中;一公斤、一公斤的走私黃金來港,事有蹊蹺;此又非獨9月而已,更是長年累月的「恒常運作」。這是哪家子的道理?

在印度,買賣黃金需付關稅及消費稅;為避稅而走私黃金入口,無日無之,不是新聞。同樣,日本8%的消費稅為山口組締造走私契機,從香港、新加坡、台灣以至杜拜集團式偷運黃金入口;港人水客走私黃金而落網,時有所聞。香港乃自由港。入口黃金既不像印度那樣要繳關稅,買賣黃金亦不像日本那樣徵收消費稅,何須偷偷摸摸走私入口?走私黃金入口既非像在印度或日本那樣損及庫房收益,海關的所謂緝私行動,又莫非多此一舉?事實上拘捕涉案司機的罪名並非甚麼走私罪而是在艙單上漏報搜出的黃金而已。

習主席明確指示,「輕關易道,通商寬農」。執權者是以有責任便民通商、暢順經濟運作,而非以繁文縟節窒礙發展。果如是,與其大肆張揚開記招展示緝私成績,海關又豈不應自我檢討,報關手續是否費時失事,以致貨車司機為貪一時之便而犯法?哪怕要緝私,一國兩制,那也是大陸海關的事,與香港何涉?

走私原因深植大陸體制

話說回來,大陸人捨正途不走而偷運黃金來港,不用說是正途出口不為法律所容。按其1987年《關於嚴厲打擊倒賣走私黃金犯罪活動的通知》所述,但凡倒賣、走私超過半公斤黃金屬嚴重罪行,可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另加罰款。個人攜帶超過15.6克黃金出口,即需申報,否則視作走私。刑罰一點不輕,若非有厚利可圖,誰敢以身試法,一公斤、一公斤地偷運黃金出口?

黃金是國際商品,全球全天候有交易,而價格公開透明。香港的金價從來緊跟國際水平,從大陸走私黃金來港如若果有厚利,肯定並非海關所指,港金價格離奇地高,而是另有其他。再者,走私並非偶一為之而是長期運作,顯見促成走私的原因深植大陸體制結構,而非源自市場的一時波動。

弔詭之處是,大陸的體制結構理應有利於黃金本銷而非偷運出口。大陸跟印度一樣有商品增值稅,故此其金價跟海關高官說的恰恰相反,一向高過香港。惟其如此,大媽們方蜂擁來港買金。此外,人盡皆知,港金成色超高,達四條九——純度99.99%——大陸金望塵莫及。對大陸消費者而言,港金相對便宜而有保障。果如是,以身犯險,走私黃金來港又有何厚利之可圖?

箇中緣由或能從今年5月福州的一宗涉及三噸、價值人民幣8.2億元的超級黃金走私案看出端倪。據報走私集團從山東、浙江等地搜購黃金,在福州製成音頻解碼器的零部件,將之出口到香港。這樣出口享有13%的出口退稅。抵港後,拆除黃金零部件提煉鑄造成金條;解碼器則返銷大陸,循環再用。不用說這些黃金並非購自平常百姓,而是非法開採的金礦。何以揀香港散貨?

顯然是借助香港高純度的鑄金技術。路透社去年報道,摩根大通過去幾年在其金庫發現價值超過5,000萬美元純度極高的冒牌瑞士金條。行家指那只是冰山一角,其他金庫肯定尚有不少冒牌貨。雖是冒牌貨,但純度高,買家事實上並無損失,故此沒有鬧出事來。老翻瑞士牌子方便散貨而已。

40年來工廠內遷,香港的製造業老早被掏空。然而從頻密的走私活動可見,高純度鑄金業——及自由港地位——非但為碩果僅存的製造業務,且是香港雄據世界黃金市場的優勢所在。邱騰華誓言要捍衞Made In Hong Kong此金漆招牌,其轄下的海關可頻頻緝私,既拆自由港的金漆招牌更扼殺香港馳名於世的港金產品。他們到底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