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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自本月2日發放23秒錄音聲稱會委託台灣律師處理事件,最快本月內赴台投案後,事件拖拉十日終有寸進。陳同佳的台灣代表律師昨指,已與台灣司法警察機關接洽,以及向士林地方檢察署陳報辦理案件,但未有透露詳情。士林地檢署證實接獲陳的代表律師事務所的陳報狀。一直協助陳的管浩鳴牧師聲言,陳同佳在等待手續安排,暫未知赴台時間。
陳同佳的台灣代表律師凃榆政昨午2時半向傳媒發公開信,稱已與台灣司法警察機關接洽,以及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案件,但因涉及刑事偵查核心事項,基於律師保密義務,詳細內容要保密。
士林地檢署昨午證實收到陳同佳委任律師的刑事陳報狀等文件,已交由該案檢察官處理;又指早前三度經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取證及人犯遣送之司法互助請求,惟均不獲港府置理,並藉此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其司法互助請求,協助將疑犯早日繩之於法。據知,士林地檢署收到的文件內容,陳述陳同佳的答辯方向及投案意願,另有三份辯護委任狀,表明陳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三名律師凃榆政、賴文萍、蔡彥守擔任辯護律師,但未有提及陳何時赴台。
陸委會則指,若陳確定要赴台面對司法,仍須向台方所設單一窗口投案,政府會依法辦理後續事宜。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回答傳媒查問稱:「同佳還在港等待回台手續安排,暫時未知時間,要等律師通知。有進一步消息再通知各位。」被追問陳為何要委託台灣律師,而不直接聯絡台方特設窗口,或到台灣駐港辦事處遞件申請,管牧回應:「其實並沒有特別考慮,一方面同佳的國語講得不太好,要安排傳譯。另一方面他根本不清楚台灣的程序。」
陳同佳的代表律師向傳媒發公開信前,潘曉穎媽媽早上接受傳媒錄音訪問稱,若陳不在本月23日或之前登上台營航班赴台投案,她便不會考慮替他求情。她說:「陳同佳,你已經唔係一個小朋友嚟喇,𠵱家你已經22歲喇,台灣已經提供咗幾個投案途徑畀你,點解你仲唔去辦手續起程呢?如果你過咗我畀你嘅限期10月23號前,仲未踏上台營嘅航機,咁我就唔會再幫你求情㗎喇,𠵱家只係淨返12日時間嘅啫。」
管浩鳴在中秋長假期時曾稱,事件會在上周明朗化,然而一直只聞樓梯響。潘媽媽對陳赴台一事仍未有具體安排感憤怒,她較早時曾說,若陳真心悔改、登上台營航班到當地接受審訊及承擔過失,會替他求情,望台方法院勿判處死刑。去年10月23日陳在港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公開承諾願赴台投案,至今快將一年仍未兌現承諾。上月底,潘媽媽接受本報專訪,向陳發出本月23日赴台投案的最後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