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稱遇襲 憑衣着辨被告

警稱遇襲 憑衣着辨被告

【本報訊】被告杜啟華被指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咬斷警長手指前,涉嫌用傘及手襲擊警員及警長。警員供稱,案發時他與同僚遭示威者用長傘攻擊,其間他感到背部及後頸受到襲擊,令他覺得疼痛,但不知是誰施襲,他遂用盾防禦及用警棍指嚇人群,並與同僚撤退。

300人聚集 多穿黑衣褲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晚數百名示威者在新城市廣場聚集,不少人向警方掟水樽及雨傘等硬物,造成混亂。其間商場四樓有不知名人士朝下層掟雜物,而被告杜啟華站在該人附近。及後被告在商場三樓襲擊警員葉卓軒(圖),並持傘衝向高級警長梁子健。梁失平衡跌倒後,被告趁機用右手抓着其背心、左手襲擊他的頭。梁遂用手阻擋,致右手無名指遠端指骨骨折。

警員葉卓軒供稱,當晚他與同僚進入商場後,發現約有200至300名示威者聚集。當中大部份人身穿黑衣褲及戴頭盔,小部份人手持雨傘,向警方叫囂及掟雜物。葉與同僚推進期間,前方及後方均遭示威者用長傘攻擊,其間葉感到背部及後頸被硬物襲擊了兩、三下。

葉在法官陳仲衡查問下稱,他當時有佩戴頭盔,但後頸位置僅有一塊棉布保護。而他身穿一件棉質黑色背心,背部沒其他部件保護。控方播放現場片段,指片中有一名與被告衣着相同的人,從地上拾起一把雨傘,然後從上而下大幅度地揮向葉。葉稱,相信該人作出的三下揮動,便是令他感疼痛的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