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地拍賣庫房大賺 未必有利公益

官地拍賣庫房大賺 未必有利公益

【本報訊】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指出,米爾格羅姆和威爾遜的拍賣理論,是想追求最完美的拍賣形式,但對誰最完美是個問題。對私人拍賣者一般較簡單,就是從拍賣得到最多收入,但對於政府拍賣土地或無線電頻譜,就有最終目標是令庫房賺最多錢,還是帶來最大社會公益的問題。

美90年代棄用「選美」形式

徐家健表示,美國批出無線電頻譜等公共資源,過去是採用「選美」形式,由各公司向當局力陳為何應獲批,結果令說客有龐大生意,庫房進賬卻無多,張五常的思想導師高斯(Ronald Coase)早提出「選美」沒效率,1990年代當局終找了米爾格羅姆和威爾遜設計首次無線電頻譜拍賣,拍賣令美國庫房收入大增,但其後一些人指出,政府賺得最多錢,未必對社會效益最高,拍賣理論在這方面也有所修正。

他指以本港無線電頻譜為例,無線電頻譜都有批出期限,期限到時如果重新拍賣,價高者得,政府庫房收入會最多,但電訊商要多付錢再競投頻譜,開支會轉嫁給消費者,對社會利益未必最好。

同樣,政府拍賣土地,如果目標是想賺最多錢,就會價高者得之餘設下底價,並在市況不好時暫停推出土地拍賣;但如果政府是社會利益為上,想樓價低些、市民開心些和經濟增長好些,政府就應該有地就推出和定期賣地,令地價較不受市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