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警拒安排指證白衣人

林卓廷:警拒安排指證白衣人

【本報訊】一直要求徹查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與另外六人遭警方控以暴動罪,由原告變被告。案件昨再訊,林開庭前稱從市民處得到大量7.21事件的影片及資料,惟警方以他身份敏感為由,表明不再會見他,而他在認人手續中認出白衣人,卻不獲警方安排上庭指證,直言警方歪曲7.21真相,行事荒謬。

■林卓廷(左二)指收集了大量7.21相關資料,惟遭警方取消補錄口供。

被取消補錄口供

林入庭前稱政府指鹿為馬成習慣,香港人不能習非成是,他會抗辯到底。他從市民手中搜集到大量7.21資料及影片,原跟警方相約今年7月到警署補錄口供,惟警方以他的身份敏感為由,取消補錄口供程序。

林在認人手續中認出涉嫌參與襲擊的三名白衣人,知悉該三人正排期候審,但警方卻沒聯絡他上庭指證白衣人。另外,他的助手莊榮輝及另一名區議員冼卓嵐也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近距離施襲的白衣人,警方同樣沒聯絡莊和冼。

控方稱案件將於區域法院審理,七名被告准保釋至12月21日再訊,七人續准保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林卓廷更改保釋條件,若需離港履行立法會議員公務,只要提前向警方交代行程表,便可離港。控方將傳召25名證人,涉及156段、長370小時的錄影片段。據了解,涉案錄影片段包括新聞影片、從網上公開途徑取得的影片,以及港鐵元朗站閉路電視影片。

案件編號:WKCC2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