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引國安法追殺初選 配合政權壓泛民 轉介執法機關

選管會引國安法追殺初選 
配合政權壓泛民 轉介執法機關

【兩辦發功】

【本報訊】立法會9月換屆選舉雖被政府以疫情為名取消,但選管會照樣公佈《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曾被北京及建制批評的泛民初選,選管會在報告中指,已將初選投訴轉介執法機關跟進,更特別提及港版國安法中,有關受外國操控、資助屬違法條文,更建議當局認真研究是否管制初選活動。有民主派指參加初選人士均按選舉法例申報開支,選管會仍指初選或違法,意味政府有意進一步操控選舉。

民主派陣營舉行立會初選,中聯辦及港澳辦先後批評或有違港版國安法,不少親建制政團早前「車輪轉」到選管會及廉署請願要徹查。選管會在立會選舉報告中,特別於「其他事項」闢出「初選活動」章節,稱選管會收到相關活動投訴後,已按既定程序轉介執法機關跟進。報告未有提及轉介多少宗投訴,但強調已分別在7月8日及14日兩度發表聲明,提醒有意參選人士及其他持份者要了解及遵從選舉法例中有關舞弊行為非法行為、選舉開支等。報告又再提香港選舉法例及程序沒有初選機制,若初選人士符合法例訂明候選人定義,須申報開支及受《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管。

面對港澳辦曾指初選是對香港選舉非法操控,公然挑戰《基本法》及港版國安法,報告中亦特別提及港版國安法第29條,該條文除規管外國或境外機構竊取國家秘密及或者情報外,也提及「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屬犯罪」,但報告未有明言初選是否干犯相關條例。

■民主派指參加初選人士均有按選舉法例申報開支。

胡志偉:建制輸打贏要做法

選管會在報告中又指,社會有意見認為涉及大量選民及參選人初選,可能會誤導部份選民,令人以為是公共選舉的一部份,因而產生混亂及影響選舉結果,「基於公眾人士對『初選』的關注,選管會認為有關當局應認真地研究有關議題,從而考慮是否有需要管制有關活動」。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指,參加初選的民主派人士都有按照選舉法例申報開支,在此背景下,選管會仍稱初選可能違反選舉法,意味政府有意進一步操控選舉,令民主派出選時只能一盤散沙,不能派出最強陣容出選,「呢個好明顯係(建制派)輸打贏要嘅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