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梁預早公佈 非臨陣押後

董梁預早公佈 非臨陣押後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昨日以前任特首董建華及梁振英為例,指特首不在立法會復會後首次會議宣讀《施政報告》,並非一成不變,但董建華及梁振英不同之處,在於一早已經公佈會押後發表《施政報告》,並非如林鄭般在公佈前兩日才宣佈押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前主席、自由黨榮譽主席劉健儀指,特首完全有權決定何時宣讀《施政報告》,但同意林鄭今次臨時宣佈押後,做法較為「突兀」。

劉健儀指做法突兀

林鄭月娥早前根據《立法會條例》指明今年10月14日為新一個立法年度開始的日期,政府亦另向立法會表示,同一天林鄭將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

根據《議事規則》第13(1A)條列明,行政長官可隨其意願在每一會期首次會議上向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

曾任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的自由黨榮譽主席劉健儀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議事規則》條文較寬鬆,按特首意願,可在每一會期首次會議發表《施政報告》。雖然政府一早表明會於後日宣讀《施政報告》,又突然取消安排「係突兀啲」,但「(特首)有冇權(更改日期)呢,《議事規則》就冇講得好死」。

雖然首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特首梁振英,曾經將原定10月發表《施政報告》的日期延後至1月,但是兩人均是預早很多公佈,梁振英更是早於2012年8月宣佈,將《施政報告》押後至下年1月宣讀,並非如林鄭月娥今次發表前才宣佈押後,而兩人之後任期也一直在1月宣讀《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