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查政府外聘傳譯質素

申訴署查政府外聘傳譯質素

【本報訊】香港是多元文化社會,惟少數族裔因語言障礙而無法使用公共服務的情況屢見不鮮,申訴專員公署昨宣佈主動調查政府外聘傳譯服務有否出現行政失當。公署指現時各部門須自行採購相關服務,除耗用不少時間及資源,亦難保證傳譯員質素。有關注團體歡迎決定,認為能提高大眾對現存傳譯問題的認知。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現時除透過民政事務總署委託一間少數族裔人士支援服務中心,提供一般性質的傳譯服務外,政府未有整合可供各部門聘用的傳譯員資料,亦無對傳譯員的資歷劃一標準,因此決定主動調查,審研當局外聘傳譯服務的安排是否有可改善之處。

少數族裔投訴服務差

趙慧賢續稱,據公署初步查訊所得,以往不少執法部門尋找外聘外語及中國方言傳譯員時,會參考司法機構的兼職法庭傳譯員登記名單,惟自2018年8月起,司法機構政務處已停止向外提供該登記名單。公署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停止提供名單後,接獲一宗相關投訴。

香港融樂會項目經理卓文寶表示,《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雖然列明所有為不同種族人士提供服務的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均有責任提供傳譯服務,惟許多少數族裔,甚至公營機構本身,根本不清楚有以上指引及服務,而指引執行上的問責、檢查亦欠奉,「咁何來知道可以投訴呢?關注度不足係最大問題」。她續指,曾收到少數族裔投訴,指部份公營機構未有提供傳譯服務,更被要求自行邀請懂得廣東話或英語的同行人士幫忙傳譯。另外,即使獲安排傳譯服務,惟少數族裔圈子細,在未有劃一標準下,傳譯員的專業操守成疑,不少用家擔心私隱或家庭問題會因此在圈子廣傳,拒絕使用官方提供的傳譯服務。

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基於司法機構在體制上的獨立性,支援政府和其他機構聘用傳譯員的政策及安排,並非其職權範圍,因此經檢討後,自2018年8月起停止向外提供特約傳譯員的資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已優化《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要求各公共主管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當的語言服務。局方會密切注視新《指引》執行情況,並為申訴專員的調查提供一切所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