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案】
【本報訊】去年11月10日荃灣遊行,一名42歲定向教練遭警方截查,其間被指大吵大鬧兼揈手揈腳,背囊內被搜獲一把鐵鎚。涉案教練被控拒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受審,辯方表明爭議被告的招認口供內容,指被告的妹夫任職警員,當日負責拘捕的便衣警曾向被告稱:「見你係自己人,你話自衞就冇嘢㗎喇。」
被告劉俊宏被控11月10日在荃灣河背街73號外抗拒警員王紹熙(譯音)並管有一把鐵鎚。
偵緝警員王紹熙供稱,當晚9時許與隊員到河背街巡邏,見被告與另一男子穿黑衫黑褲故起疑,遂上前表露身份,兩男跑走,其中被告跑了數步跌低。王按住他,惟被告「不斷鬧我哋、好似癲咗咁」,高呼「死黑警、行開」,又揈開王的手。
王稱在被告背包搜出鎚仔,被告在警誡下稱「我攞嚟自衞」。王又指被告未被鎖手銬前情緒激動,及後「平靜返晒」;又指沒利誘被告招認,亦沒教被告如何答警方提問。辯方質疑,王稱被告聲嘶力竭地嗌「死黑警」逾一分鐘,但「一戴手銬就即刻安靜咗?個手銬有冷靜成份?」王稱不清楚。
辯方向王指出,被告當晚聽到有人叫「企喺度」,並有兩人跑向被告方向,被告因此亦跑走及跌倒。被告曾向王表示:「我行街食飯咋,咩都冇做過㗎。我唔會做犯法嘢㗎,我妹老公都係做警察。」被告稱鎚仔是行山用,王稱:「咁講唔得㗎喎,搵鬼信呀?見你自己人,話自衞就得㗎啦。」被告當時哭着點頭。
回到警局被告仍在抽泣,王遞上紙巾稱:「唔好喊啦,做埋啲嘢放你走」,並着被告在記事冊簽名,惟沒讓他看內容,亦沒說明被捕權利。王全部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9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