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適逢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內地再頒佈新的措施,吸引在海外上市的中資股回歸內地掛牌。另外,內地再推行金融改革,勢要加速數碼貨幣研發,深圳同樣要參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頒佈《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內容包括建議推進創業板改革及試點註冊制,以試點形式讓創新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
在2018年,港交所(388)宣佈推行上市改革,要力谷新經濟、生物科技企業來港上市,內地亦傳出發展CDR機制,讓海外上市的中資新經濟公司回歸內地掛牌,其中小米(1810)等多間公司都曾經表態希望回國上市,惟政策至今仍未落實。
另外,內地亦提及數字貨幣,指在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深圳下屬機構的基礎上成立金融科技創新平台,支持開展數字人民幣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推動數字人民幣的研發應用和國際合作。
昨日人行副行長陳雨露撰文,指要加快中央銀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和可控試點,保障支付安全。加拿大、歐洲、日本、瑞典、瑞士、英國,以及美國的央行早前就數字貨幣發表一份文件,統一定義數字貨幣的特點及其推行基本原則,未有共識決定是否要推行數字貨幣,但一致同意必須確保數字貨幣不能夠取代實體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