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訊(HKT)男技術員疑不滿警方濫權,擅自登入公司電腦擷取警員家屬資料,再向Telegram「老豆搵仔」發佈;及後因遠距離拍攝警署遭截查被捕。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技術員面對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四項罪名成立,是反送中運動以來首宗因「起底」而被定罪的案件。法官明言控罪嚴重,勢必判即時入獄,將被告還柙索取背景報告,下月3日判刑。
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裁決,被告陳景僖(33歲)被控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不誠實地取用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的電腦;同年9月9日又披露未經HKT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同月22日另於何文田俊民苑停車場遊蕩,意圖干犯可逮捕罪行。
法官姚勳智未有詳述裁決理由,惟裁決書隨即上載到司法機構網站讓公眾查閱。被告在警誡會面中透露,因示威運動開始使用Telegram,「當『老豆搵仔』八卦新聞睇」。惟後來見到某些不堪的新聞,自覺應「做少少嘢」,故公開做錯事的警務人員資料,「等啲人唔好同你往來」。他強調只是基於好奇和無聊才嘗試查閱資料。
姚官指,就首三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告毫無疑問未獲公司授權查閱客戶資料,其工作也毋須接觸該些資料。無論被告是出於無謂、無聊,抑或是認為警察做法不對而希望別人不與警察來往等,被告查閱資料的舉動既非履行職務,亦無獲授權,也違背公司對他的信任,故裁定罪名成立。
至於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辯方指在被告向「老豆搵仔」爆料之前,事主陳督察父親的個人資料已被公開,質疑事主的擔憂是否由被告所致。姚官指心理報告顯示,事主獲悉被起底後心理受困,在情緒及行為上出現重大轉變,感到無助、脆弱及緊張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擔憂毫無疑問因起底所致,故亦裁定被告罪成。
有關最後遊蕩一罪,縱使被告確實在警署對出的停車場徘徊或逗留,惟案中女警郭美玲當時身處警署內隱蔽之處,難以被看見。姚官指客觀而言,法庭難以肯定被告的行為會導致女警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利益;更何況,女警最初的證人供詞根本沒提及反修例事件或感到擔心等,因此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1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