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疫苗案 官拒律政司申董事撤控

假疫苗案 官拒律政司申董事撤控

【本報訊】衞生署及海關去年7月11日聯合巡查銅鑼灣一家醫療集團,撿取一批子宮頸癌疫苗後,驗出其中六支是冒牌貨。涉事公司昨在東區法院承認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公司董事則獲控方撤控。惟主任裁判官錢禮直言案情嚴重,涉及嚴重公眾健康議題,一支疫苗亦不應有問題,董事卻不用為此負責,明言不能接受如此處理案件。裁判官最終沒接納撤控,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屆時控方須就撤控做法提供詳盡解釋。

注射後死亡風險增

涉案的港健醫療集團有限公司被票控一項「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罪,即聲稱涉案假疫苗由藥廠MSC製造。公司代表昨認罪,女董事張維瑄(55歲)亦被控同罪,昨獲控方申請撤控。

惟裁判官指出,本案涉及嚴重公共健康議題,質疑為何董事能獲撤控。控方表示,索取法律意見後作出有關決定,又指涉案假疫苗的數量不多,亦未能驗出假疫苗內的物質對人體的影響。但案情透露,涉案假疫苗無法預防癌症,反而會提高死亡風險。

近年本港不時揭發假疫苗,去年7月海關與衞生署接獲市民舉報後,突擊搜查位於觀塘的信穎醫務中心時,撿獲76盒冒牌子宮頸癌疫苗,約值17.4萬元。涉案董事楊文信(52歲)承認一項售賣偽造商標貨品罪,今年6月被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監四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該醫務中心的則被控管有偽造商標貨品罪,遭罰款兩萬元。

徐官判刑時指,楊身為醫生,卻未有合理及謹慎地處理受監管藥物,保障大眾健康,法庭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警惕業界。案情指,一名女子去年7月向衞生署舉報在該醫務中心接種涉案疫苗後皮膚輕微紅腫,向藥廠查詢後揭發是假疫苗。

案件編號:ESCC1352、ESS1207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