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指「光時」違法 現稱待法庭裁斷

曾指「光時」違法 現稱待法庭裁斷

【本報訊】警方多次引用國安法拘捕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或呼叫「光時」口號市民,李家超對「光時」是否違法卻不置可否,聲稱要由法庭判決訂立準則。李解釋港府早前發聲明指「光時」口號具有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含意,是希望公眾勿再以身試法。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李家超說法證明警方行使的拘捕權不穩妥,「你自己都唔知,冒住濫捕風險都要照去做」。

民權觀察斥警趁機濫捕

政府今年7月2日發表聲明,指「光時」口號具有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李家超則指聲明是希望公眾勿再以身試法,不應挑戰法律底線,承認口號違法與否可由法庭判決並訂立準則,冀盡快審訊以平息爭議。

李家超以不能一概而論為由,拒評論哪些示威口號違法,「每一件事情嘅實際情況係點呢?都係按實際佢嘅行為到咗乜嘢程度,實際嘅環境會係點。」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單純高叫「光時」或港獨口號是否就達到策劃或煽動分裂國家,法律上未必站得住腳。對李家超亦表示要待法庭決定,但警方已大舉以此基礎行使拘捕權,王認為並不穩妥,「你自己都唔知,冒住濫捕風險都要照去做,但後果全部由市民承受」。他批評警方借法例不清晰得到更多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