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五權合作 - 林夕

其實是五權合作 - 林夕

損友說得絕:「請問三個人分開企喺度,又保持在足以手牽手的距離,說三人既分立又合作,也不為過,不為錯。」

所以,林鄭才說完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轉頭又說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礎。面對官報吶喊香港司法系統不能成為「獨立王國」,忽然又說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因素,也不能誤會是林鄭精神分裂的病徵。

三座大山,分而矗立,互為犄角之勢,實施布袋戰術,到處將你包圍,你們誓死都一齊,他們看不起這個繁華盛世,所謂壯觀得有如懸崖的婚禮上承諾,也不惜毀掉。

今上就任時,老早就在著名的「七不講」中說過,「不講三權分立」,三權合作說也並不新鮮,三座大山包圍,缺了一角才變成四方形,包得緊緊的。

通常我們說的第四權媒體新聞監察力,目前收編尚未完成,文革大軍仍須努力。收編法就如對台馬總統政策,不能打下來,就把台灣買下來,台有陸商,我們港資在陸誰沒在投資?香港既為我國一部分,能否全買下來,就要看今朝的銀兩,能否出現雜音,就視乎新聞工作者的骨氣了。

當今港府對港民,一是「方方面面」都要管,二是對不同意見者「治你」,簡稱「管治」。根據個別案例組合成實實在在的慣例,月娥也說錯了,是五權分立。

行政主導並非第一權,要除掉「害群之馬」,不論司法或教育界,先由新第五權:投訴人士加小粉紅發起,然後由新第四權官媒出面批鬥定罪,或由已崩壞的立法會壞了的人出面接力,例如提出法官分黃藍,再跟馬道立開戰。這跟批鬥港台與教師一樣,處第一戰線依然是投訴人士,開出第一槍後,則由行政機關「從善如流」、「聽從民意」、或「迎難而上」,若「避難」不敢下霹靂雷霆手段,則由官媒一錘定音,行政首長領命出擊。

新管治路線圖如是,嗯,說來說去,只有四權:一,新「輿論」,莫須有的投訴人。二,官媒,含中央及本土,例如大台新聞部。三,行政機關。四,立法會舔皇黨員。那第五權呢?西環?非也,西環已成中環老闆,融成一團,所以只計一權。國安部門?那是今朝尚方寶劍,在所有權力之上。

對,大家猜對了,第五座大山高大上的權力,當然是警權。有理由懷疑濫起訴,目的就是要測試法庭,測試那位法官判案還秉承着司法獨立精神,從而「揪出害群之馬」,讓法官分藍黃變成既成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