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捕改名經營 偽造文件拖僱主 不死黑中介 月呃65萬外傭費

兩被捕改名經營 偽造文件拖僱主 
不死黑中介 月呃65萬外傭費

【社會專題】

無良中介氾濫,惟近兩年勞工處逾600宗外傭公司投訴中,成功檢控個案不足3%。本報發現有黑中介,三年內兩度遭海關以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另因無牌經營等罪行被罰款,但不斷將公司改名經營。記者放蛇及調查揭發,該中介涉安排外傭違法「試工」,又慣以拖延手段,甚至偽造文件,無協助僱主申請外傭來港,卻賺取中介費,據悉月入高達65萬元,現仍每日開門招客。業內人士倡政府提高領取牌照門檻,杜絕無良中介不斷「起死回生」。

「佢一個又一個大話令到(聘請外傭)解決唔到,令你好焦慮。」被拖足八個月的胡太,去年11月計劃聘請現職外傭的胞妹,經朋友介紹,認識名叫Benson的中介,協助辦理外傭到港手續。

當時Benson向她稱外傭最遲今年2月頭到港,收取逾13,000元中介費,2月時,菲律賓中介聯絡胡太,揭發Benson從沒辦理手續,更疑在一份給胡太的外傭合約上冒簽,「佢話用laser cut,影印護照簽名再貼上去。」

■胡太指Benson刪去了合約上的賠償條款,故不會就外傭未能如期到任而賠償。

推銷本地斷約菲傭

其間胡太不斷催促申請進度,Benson竟發怒稱不再跟進,聲稱轉交菲律賓中介Angel處理,但胡太向當地中介求證發現無此人。最後經介紹人出面,Benson才肯繼續跟進,但最終招聘一事仍泡湯,「好似投訴無門,(Benson)又多大話,好無賴。」事件最終由介紹人私下退款了事,她無奈稱沒想到「遇着個老千」。

記者佯裝僱主,到Benson於西貢的僱傭中心查詢,他推銷時多次游說聘用本地外傭,更心急介紹一個本地「斷約」菲傭,即場安排視像通話面試,見記者猶豫,便稱「可以試吓先,試一日。」事實上,外傭工作簽證設逗留條件,根據法例,中介提供兼職或試工外傭服務,或涉協助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最高罰款50,000元及判囚兩年。記者得悉Benson過去三年曾兩度被海關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不少僱主在網上對他劣評如潮,指他「專sell斷約工人」,工人亦表現欠佳。

前年Benson被捕後,當時有事主指經他聘請多名菲傭均博炒,招數如出一轍,例如用地布抹碗,另有事主指他故意拖延進度,又疑偽造申請文件;今年6月他再涉虛假陳述外傭申請進度被捕。海關回覆指,前年案件經調查後未有足夠證據檢控,今年案件仍調查中。

據知,Benson以往每月可接50至60宗生意,月入逾65萬元。經查冊發現,他三年來不斷改名經營,卻多次被勞工處檢控包括無牌經營等罪行,被罰20萬元。

記者致電Benson對質,他不耐煩說:「最後都畀返錢佢啦。」他一度承認以laser cut代外傭簽約,當記者指涉偽造文件,他即改口:「喺嗰邊(菲律賓)簽過嚟㗎,唔係我哋做㗎。」再追問時他即掛斷電話。記者再到僱傭中心查詢,中心只得負責人盧小姐,她解釋是疫情影響,否認公司拖延申請。

勞工處檢控率僅2.7%

大律師陸偉雄指,使用laser cut屬製造虛假文書,若是僱傭合約,「會交畀唔同國家嘅領事館、入境處,一交咗畀啲咁嘅機構,就係使用虛假文書。」兩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

在香港經營外傭中介公司,只須領有勞工處職業介紹所牌照(俗稱細牌),如獲發外傭所屬國家領事館的牌照(俗稱大牌),才可直接申請外傭到港。本港現有1,506間持牌外傭職業介紹所,當中僅400間有大牌。翻查印尼領事館外傭中介名單,並無Benson經營的僱傭中心。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指,領取細牌門檻非常低,「你冇犯法就得,登記就畀你攞。」無牌經營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罰則亦無阻嚇性,「(罰錢後)咪再開過囉,拉到就(換)第二個人名咋嘛。」他認為涉事中介的經營手法,似有意拖延程序斂財。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建議當局提高領取細牌門檻,或採用考牌制度,確保持牌中介質素。

根據勞工處數字,去年1月至今年8月,接獲652宗外傭職業介紹所投訴,主要涉及濫收佣金、無牌經營等,惟只成功檢控18間,當中四間涉無牌經營,成功檢控率僅約2.7%。

■Benson向記者推介本地「斷約」外傭,暗示可安排外傭先「試工」。

■Benson經常在馬鞍山和泰僱傭中心坐鎮接單。

■胡太多番向Benson追問進度,他竟惱羞成怒稱不再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