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就陳同佳案一直聲稱沒法律基礎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去年更藉此修訂《逃犯條例》,觸發社會抗爭軒然大波。惟事隔一年多,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卻忽然改口,稱可仿效2016年石棺藏屍案移交逃犯的做法,透過警務合作機制協助陳赴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港府將陳同佳招認殺人的供詞交予台灣,令公義得到彰顯才是關鍵。
李家超接受《信報》訪問稱,若台灣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包括提供簽證及赴台日期等細節,香港可仿效石棺藏屍案移交逃犯的做法,透過警務合作機制協助行程。他形容現時主導權在台灣,陳在港屬「自由人」,若他願赴台,看不到有何狀況阻撓他投案,希望兩地在互相尊重和務實下盡量配合。
2016年石棺藏屍案中,三名被告逃往台北,其後被台警羈留並送往桃園機場,由抵台的港警押解返港,是台港首次在桃園機場空橋移交疑犯。對於李忽然改口,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也批評,由一開始港府根本毋須修訂《逃犯條例》,又指港府是否將陳兩年前招認殺人的供詞交予台灣才是關鍵,「如果李家超唔畀證據台灣,最後陳同佳去到台灣,而得唔到證據齊全嘅公平審訊,公義得不到彰顯,我覺得特區政府好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