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淋鏹襲前妻 官:勢判囚逾10年

老翁淋鏹襲前妻 官:勢判囚逾10年

【本報訊】七旬老翁不忿遭50歲前妻辱罵「又老又冇用」,又認為前妻「唔識教女」,到其工作的髮廊用通渠水淋她,導致前妻全身近三成皮膚化學燒傷,並波及男途人。涉案老翁昨在高院承認淋潑腐蝕性液體等三罪。法官潘兆童指被告很大機會面對逾十年監禁刑期,先索取背景報告了解悲劇背後原因,下令還柙被告至本月22日聽取求情及判刑。

被告鄒景文(71歲)承認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指他去年5月17日在天水圍坑尾村站輕鐵站襲擊前妻張誠花(譯音),及於去年6月13日在嘉湖新北江商場1樓向張誠花淋潑硫酸及襲擊途人曾曉軒(譯音)。被告昨透過律師向張和曾道歉。

事主三成皮膚化學燒傷

被告2009年跟張離婚,但兩人同住至去年5月,張其後搬走與男友同居。案情指去年5月17日,被告趁張在輕鐵站等車上班時連毆她頭部五次。

被告稱因女兒前一晚罵他,認為張「唔識教女」,又不滿她結識新男友。被告被捕後獲警方保釋。

惟至6月13日,張到商場髮廊上班時,被告突然衝入、一言不發將腐蝕性液體潑向她。張皮膚灼熱如火燒、衣物冒煙,被告大叫:「做過啲咩自己受!」追趕期間張跌倒,被告再將腐液「倒頭淋」,腐液濺到途人手腳。

事後張28%皮膚化學燒傷,需接受清創、換皮及植皮手術;途人則有1%皮膚燒傷,被告前額及腹部亦有化學燒傷。

案件編號:HCCC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