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罰企業千億 華效法增收入

美罰企業千億 華效法增收入

彭博統計,近年金融機構因違規問題而需與美國達成DPA協議,涉及的罰款金額高達150億美元(約1,170億港元)。滙控除了被美國罰款,過去也被中國指違規懲處;有學者認為,中國或會加強仿效美國做法,向違規金融機構罰錢,藉以增加庫房收入。

就中國電信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內地官媒多次指滙控有參與美國對華為的調查決定,根據的就是2012年達成的DPA協議,指滙控為此「在任何調查中配合美國司法部」、針對華為。

路透社去年報道,滙控為了讓美國司法部撤回指控,2016年底起就華為展開調查,翌年將有關資料交給美國;內地官媒批評滙控「一步一步設置陷阱」,鎖定孟晚舟。中國對滙控的不滿亦逐漸升溫,至上月《環球時報》更引述消息稱,滙控極可能被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消息令滙控股價下挫。

翻查資料,滙控過去已被內地當局罰款。2018年,滙豐銀行北京分行因未按規定對貸款資金用途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被國家外滙管理局罰款逾842萬元人民幣;今年5月又因違反外滙賬戶管理規定,罰7萬元人民幣,暫時罰額輕微。

徐家健:好過罰坐監

徐家健相信,政府向違規金融機構罰款,可增加庫房收入,「叫你罰錢好過罰你坐監」;在中美關係緊張下,他不排除中國或會仿效美國這做法,對滙控或其他金融機構,「第一次都係罰錢先,再犯先做一些措施,唔畀你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