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過時  常秘懲處必取消註冊

條例過時  常秘懲處必取消註冊

【本報訊】教育局向一名小學教師施以釘牌的「極刑」。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日表示,有關懲罰是按現行條例,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只能批准或取消教師資格,行政上則可予以譴責或警告。他指當局現時處理多宗涉及教師失德的投訴,正總結經驗。他認為可探討處罰機制可否有更多不同程度的選項,「中間係咪可以多啲選擇,可以再諗諗」。

葉建源

校長會倡考慮其他罰則

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形容事件為教育界帶來震盪,他指經歷去年的社會事件後,教育界已有心理準備「釘牌總會發生」,惟以為中學情況較嚴峻,會首當其衝,豈料小學教師會成先例。

張指,收集到不同小學校長的意見,普遍認為今次的懲罰過重。他又說,教育界一直提倡給予學生改過的機會,認為教師也一樣,盼當局可與業界商討,針對不同程度的失德及行為不當,考慮處以釘牌以外的懲罰,例如停課及停職等。

教聯會會長黃均瑜贊成完善教師的懲罰階梯。他指若教師被發警告信或譴責信,將成為永久紀錄,認為有斟酌空間。

不過,身兼教協副會長的議員葉建源認為,針對教師的投訴及懲處,應由學校按校本機制進行,若個案嚴重,校方可即時予以解僱。他又以醫生被投訴為例,強調政府官員亦無權將醫生除牌,須交由醫務委員會作出。葉認為應由教育界人士組成法定組織,處理涉及教師的投訴。

有律師指,教育條例旨在保障學生,過去被釘牌的教師多涉性罪行,被釘牌教師除不能再擔任教師工作外,除非獲教育局批准,亦禁止再踏足學校半步,包括無法進入學校參與學校活動、到校見家長、甚至不可以選民身份到學校票站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