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專題:犯三宗罪屢捲金融違規 滙控沉淪 管治內憂超外患

財經專題:犯三宗罪屢捲金融違規 
滙控沉淪 管治內憂超外患

一直獲散戶不離不棄的滙控,早前成為中美角力磨心,股價一度跌穿「供股價」。在這多事之秋,滙控又被揭明知美國正調查客戶涉及龐氏騙局,但仍容許可疑款項轉賬至香港,估計或因此再遭重罰。事實上,滙控自2012年因洗錢案被美國罰款19億美元(約148.2億港元)巨款後,曾強調會大刀闊斧改善合規問題,但其後仍屢屢被揭金融違規醜聞。本報綜合滙控有三大問題,令這家百年老字號較其他銀行特別多捲入金融犯罪。

分行礙合規部工作

滙控自涉及2012年洗錢案後,為加強防洗黑錢及打擊金融犯罪,曾聲稱大量聘請合規格及風險監控有關人員;但作為風險評估的合規人員,與爭取業績的前線員工不時爆發磨擦。據由美國法院委派出任滙控監察員Michael Cherkasky 2015年的報告指,滙控執行合規程序遇上內部阻力,有合規員工建議美國滙豐投資部門與六個可疑客戶斷絕往來,但該部門不但未有合作,還欺凌該員工,大搞不信任行動。

ICIJ上月報道FinCEN文件案時,亦引述十多位滙控前合規員工,指銀行未有給他們足夠時間調查可疑交易,且美國以外的分行經常忽視關鍵客戶資料的查詢;例如2016年2月,滙控合規員工向香港分行查詢一個涉嫌洗錢的客戶資料但未果,這些合規員工形容自己是「二等勞動力(second-class workforce)」,幾乎沒有權力關閉有問題賬戶。滙控回應事件時則強調,2012年起已大規模增加合規工作,指ICIJ報道屬「歷史文件」。

滙控曾以「環球金融、地方智慧」作宣傳口號,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指出,滙控業務遍及全球,上述問題反映滙控這種「去中央化(Decentralized)」模式,令地區分行未必執行到上級命令,「總行要求分行上報資料,分行唔報就唔報」;當不同地區都有自己獨有處事文化,上級未必即時發現問題。

不同業務管理參差

滙控於前大班龐約翰時代大舉併購,包括買入美國私銀利寶銀行、墨西哥銀行及高風險業務滙融,集團早期收購還包括1999年收購瑞士的私人銀行;然而過度併購反映了集團對不同業務的管理問題。

2015年,滙控被指2005年至2007年間,協助富有客戶逃漏稅款,隱藏近1,190億美元(約9,225億港元)資產,客戶包括王室成員、社會名流,甚至歐智華亦被揭是銀行客戶之一,透過一間屬瑞士分支客戶的巴拿馬註冊公司開設戶口,隱瞞約500萬英鎊(約5,900萬港元)花紅。

滙控其後回應稱,當年收購瑞士分支後,該分支並沒有與滙控完全整合,兩者運作方式不一樣;該行守法及盡責水平較低,或導致「一些客戶未完全遵循適用於他們的納稅義務」。同年6月,滙控與瑞士日內瓦檢控部門達成和解協議,以4,000萬瑞郎(約3.3億港元)罰款避過被刑事檢控。

美國去年底與滙控達成《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DPA),針對的就是滙豐瑞士私人銀行的瞞稅行為;截至2007年,該私人銀行的美國客戶,有12.6億美元(約98.28億港元)資產未向美國稅務機關申報。

罰款佔盈利比例少

根據滙控2012年業績,當年除稅前盈利為206.49億美元(約1,610.6億港元),較同年其被指將不明來歷資金、由墨西哥運入美國而被罰款19億美元(約148.2億港元)比較,罰款只佔其稅前盈利9.3%;其時,部份高層花紅被收回,高層又同意未來五年所享有的花紅,部份遞延發放。

不過,時任集團行政總裁歐智華(Stuart Gulliver)薪酬仍達743.3萬鎊(約8,671萬港元),按年計只減少7.6%,縮水部份為花紅及「業績表現獎勵」,分別少收一成及兩成。而時任財務董事麥榮恩更因成本控制有功,總薪酬升至386.9萬鎊(約4,513萬港元)。歐智華2018年離任行政總裁,同時滙控已「守行為」完畢,獲美方撤銷起訴,該年他領回這筆約15.3萬鎊「遲來的獎勵」。

近年滙控被揭多宗違規問題,但當中均以簽署DPA形式、罰款「了事」,包括去年底,旗下滙豐私人銀行瑞士有限公司被指協助客戶逃稅,與美國司法部簽定為期三年的DPA,罰款1.92億美元(約14.98億港元)。另2018年初滙控與美國簽定另一份DPA,屬銀行為解決外滙操縱問題的協議,滙控為此罰款約6,310萬美元(約4.92億港元),又承諾進一步加強合規計劃。

即使屢被踢爆問題,但滙控高層均未有面對法律責任,令外界質疑執法機關對金融機構的罰則未夠阻嚇力。徐家健認為,現時這種罰款制度,對金融機構阻嚇作用不大,令他們願意「博一博」。

徐家健以違例泊車做例子,「計過條數,我違泊幾多次先至被抄牌一次,最後都係罰吓錢而已,咁我違泊隨時仲平過泊停車場」;他認為要增加罰則,例如高層負上法律責任等,才可增加阻嚇力。假如滙控未來仍連連因金融合規問題而被罰款,股價未來難見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