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求情條件:陳同佳登台營航班

潘曉穎母求情條件:陳同佳登台營航班

【本報訊】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日前發表23秒錄音聲稱最快本月內赴台投案,有台灣律師稱已接受其委託擔任刑事辯護律師,但承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指昨仍未接獲陳同佳方面聯繫。潘曉穎媽媽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替陳求情是有條件,需要陳真心悔改、登上台營航班到當地接受審訊及承擔過失,望台方法院勿判處死刑。

■潘曉穎媽媽對未能為女兒討回公道難以釋懷。

台律師:或可減刑至10年內

承辦陳同佳案件的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凃榆政律師昨就本報查詢陳案進展時,「目前並沒有任何評論與回應。」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亦回覆「暫時沒有新消息」。

一直關注陳案的台灣律師呂秋遠指,士林地檢署已通緝陳同佳,只要陳到台灣、踏入桃園機場就會被拘捕,隔離14天後開始偵訊。呂又稱,如陳要到台灣投案,只要聯絡士林地檢署,地檢署會幫他取得入台簽證。因此,如果說台灣政府以程序阻擋陳同佳,令他無法赴台投案,說法不確實。行政院長蘇貞昌前日指陳同佳不能以自由行方式赴台,呂解釋,蘇貞昌代表的是行政機關,地檢署會用司法權方式,要求行政單位合法簽證,讓陳入境,「現在問題是陳不表意願,再講簽證措施,都無法解決案件。」

對於潘媽媽昨日接受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指,會有條件地替陳向法院求情,呂秋遠表示,如果被害人家屬願替被告求情,在過去台灣的司法情況,會給予減刑機會:「如果跟媽媽達成和解,如賠償一定金額,甚至可以低於十年(刑期),但不可能減到五年以下。」

訪問中,潘媽媽指對仍未能為女兒討回公道無可能釋懷,形容事件導致整個家庭破碎,故此刻未能原諒陳同佳。她再次要求對方不要「龜縮」,應親身交代到台灣投案的意願及何時赴台。

同一訪問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謂,估計陳同佳若自願赴台投案,由當地代表律師協助辦理簽證,說明其赴台目的,台方應會批出簽證。涂又指台方可能會要求陳同佳乘坐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赴台,並派警政人員在機上陪同,否則可能要待飛機飛越空中界線,台方人員才可正式作拘捕。他認為港台以往曾多次合作,警方亦曾赴台商討警務合作等,認為此案不存在凸顯台灣地位問題。

■陳同佳早前聲稱最快本月內赴台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