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保你】拆解BNO移民要求 - 金堅

【保理保你】拆解BNO移民要求 - 金堅

筆者有不少朋友打算透過BNO Visa 「5+1」帶同子女移民英國,具體的移民細節要等到明年1月才出台,筆者嘗試從今年7月出台的BNO Visa Policy Statement和現在的英國移民條例,再加上曾經諮詢過英國律師的意見,希望可以整理出一些邏輯供讀者參考。

BNO Visa Policy Statement中有一點非常重要,條文強調要根據現行規定(existing rules)辦理。筆者在英國官方網站的 “Live permanently in the U.K.” 找到相關條款:如果子女住滿5年,可以申請ILR(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即永久居留權,子女獲得ILR,並且再住一年,便可以申請入英籍。關鍵在子女申請永居權時,條件是其父母必須同時是有永居權,即夫妻兩人都要住滿5年,每年不得離開英國180日以上。除非其中一人已經死亡或有離婚等合理原因。

這是一個很要命的要求,除了要夫妻一同放棄在香港搵銀外,還因為兩人每年都不能離開英國180日以上,就會雙雙成為英國的稅務居民,兩人全球的收入將被徵英國稅,包括在香港的租金和股息、債息等收入都要付英國稅。最後提醒一點,如果要入籍正式成為英國人,居住要求更高:申請入籍前5年,每年平均不可離開英國3個月。如果只想拿個永居權就算了,那就需要在獲得永居權後平均每兩年回英國一次,否則你的永居權有可能被英國政府取消!

具體居住要求要等明年1月才可確定,以上的分析是根據已知的情況作出。總之一句:「小心睇路」。

金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