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巴司機撞死人 求情指連踩三更

穿梭巴司機撞死人 求情指連踩三更

【本報訊】九龍灣德福廣場去年9月發生奪命車禍,一輛來往德福與MegaBox的穿梭巴士駛出站頭後失控鏟上行人路,車頭撼向石柱始停下,三名途人走避不及被撞傷,其中一名男途人被夾在巴士車頭及石柱之間,內臟外露,傷重死亡,另兩名女途人亦告重創骨折。涉案司機昨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共兩罪,求情稱因被公司要求一日踩足三更,連續工作12.5小時,過勞下誤將油門當成煞車掣,釀成意外。法官將被告收監,下月20日判刑。

過勞下油門當腳掣

被告鄭秉富(53歲)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被告的公司在案發前不久,以司機數目不足為由,將被告每天工作時數由10小時延長至12.5小時,被告雖有不滿,惟怕失去工作,無奈接受。案發當日。被告由早上8時起連踩三更,已出現過勞及精神難以集中,及至意外發生前,被告錯踩油門以為是煞車掣。

辯方指,事出突然,縱然再有經驗的司機亦難以招架。事後被告感震驚和難過,向受意外影響人士道歉,望獲輕判。

案發於去年9月12日傍晚6時47分,被告駕駛穿梭巴士於避車處上客後出車。當車轉入行車道時突然加速,衝向行人過路處撞倒38歲死者許世賢和兩名女傷者,37歲杜嘉琪和34歲陳淑云,直至撞向行人路上的混凝土石柱後才停下。

死者被夾於混凝土石柱與穿梭巴之間,身上多處嚴重受傷,下巴、胸口、右大腿及腹部裂傷,內臟外露,送院搶救後不治。杜和陳亦受重創,身體有不同程度的骨折,杜住院兩個月後出院,目前仍要借助枴杖步行。陳除骨折外傷,並患上創傷後遺症。

案件編號:DCCC3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