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研】
【本報訊】警方早前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將網媒和學生記者排除在外。香港民意研究所就此進行民調,發現62%受訪者反對警方做法,36%受訪者表示支持。浸大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數據反映市民對政策的不滿,若不能撥亂反正,市民不滿程度有可能再提高。
香港民意研究所公佈有關警方近日修訂「傳媒代表」定義進行民調,調查以電郵訪問11,432名12歲以上的受訪者,發現62%受訪者反對警方做法,其中高達58%人表明「好反對」,36%受訪者表示支持。若將受訪者以政治立場劃分,多達97%民主派支持者反對警方做法,受訪的建制派支持者中,則有65%人表示支持,也有31%人表示反對警方做法。
杜耀明認為調查結果反映市民不滿警方壟斷記者定義,若然日後無方法撥亂反正,不滿程度或再提高。他估計,市民不滿的原因除早前記協的調查反映記者在取得資訊有困難,且欠法律保障,亦因為近期警方變本加厲,肆意用無理原因、小題大做來投訴記者,阻礙記者採訪和踐踏新聞自由。
對於有31%受訪的建制派支持者也反對警方做法,杜耀明指,建制陣營也有網媒為受眾提供即時資訊,故建制派支持者中亦有人反對收緊傳媒的定義。被問到建制派中有人提出為記者發牌,杜認為,林鄭政府都不敢明言為記者發牌,建制派是「皇帝唔急太監急」,他強調新聞界不會接受官方壟斷記者的定義,傳媒有第四權監察政府,就如毒犯不能為緝毒的人發牌、警方亦不應選擇廉政專員:「政府憑咩(向記者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