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昨文提要:「為何拖到現在,你有難言之隱嗎?」有,管浩鳴表示:「會通知台灣律師安排赴台手續。」
本席繼續當此案代言人釋疑解惑:話說何以是管浩鳴,而不是林鄭大前天所說的其他有心人,只因他既是管政協,也是管牧。這位牧者讓陳同佳神速信神,是所謂安排的第一步,昨文已講過,台灣法官量刑對有信仰人士特別慈悲。
第二步,早在陳釋放時就做了,君不見陳教徒道歉之口水天上來,然後奔流到海不復回,又回到疑似公帑租用的安全屋;君不見在台灣這叫做「有悔意」,在高堂懸着明鏡下悲削髮,悔過喔,往往就會有仍然「可教化」的說法。
潘母問等什麼?有理由懷疑是那名律師在研究法官問題。台灣不是大陸,法官當然沒得比也沒得選,但,若有能人了解排期時間表,哪位法官比較有佛心,不能指定也未必全無機會抓住目標法官。如果這猜疑有誤,本席願意第一時間在這裏寫悔過書。
等什麼?陳同佳願意悔過,但不至於以死去贖罪。這一切「安排」不外乎爭取不必判死刑。陳即使實質上是人質,但他誓死不接受死刑,在港+共政府管轄地,有可能被自殺,若如此,本劇未免太難看,輿論會譁然。陳願意赴台,條件應是處理量刑。前馬總統簽了兩公約,精礙者、不知自己做了什麼者也不宜判死;惟,手法若太兇殘,又另作別論。陳碎屍之後,逝者大體的遭遇,看在法官眼中,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所以陳本尊首次鞠躬道歉,做足台灣嫌兇在警察局前那套之時,即時有有心人撲出來說若赴台必死。這配角喊完話之後,這下死了,於是陳等待的是免死。
本席在此奉勸陳同佳,不怕的,死刑犯要等總統宣布執行,統計到現在,積壓待判為40人,還沒吃子彈。建議陳在矯正署裏勤抄聖經,有人看到的時候立刻祈禱,一直押後到生病時,就在病床上贖罪,喔,還有廢死聯盟最後扳回一城的機會,總之景況比留在安全屋優渥很多。
人難免一死,舉個例而已,林鄭管牧以及本席也會死,怎樣死死在哪裏沒分別。重點是在生過程,活得心安理得,毋負在地上事工,惡與天堂的距離才有機會縮短。
陳同佳啊,你不是教徒嗎?潘媽媽都願意替殺女兇手買機票,替你寫求情書了,等待你的是飛機航班,然後是主內釋懷,最後才是天堂。你安心上路吧,全港人在等待你投案,記住,不是你們一直故意說錯的「自首」,能減輕判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