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半周年】
【本報訊】網民發起港鐵太子8.31襲擊事件半周年的紀念活動,大批市民今年2月29日到港鐵太子站外悼念,有人在附近堵路及縱火。採購經理及荷蘭籍幼稚園教師將紙張及雜物拋擲至正在燃燒的垃圾桶,早前承認縱火罪,兩人已經被還柙三個半月,昨日各被判四個月。
兩名男被告為42歲首被告採購經理鄧振強及31歲次被告荷蘭籍幼稚園教師 De Bruin Edgar Willem Aart,兩人承認在旺角山東街及洗衣街交界縱火燒一個垃圾桶。
辯方昨求情指,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首被告雖有案底,但沒同類前科;早前求情稱原任採購經理月入逾六萬元,因本案曾被還柙,已遭解僱。次被告則因受酒精影響、沒考慮後果才犯案,他早前說原任幼稚園英語教師,因涉案已被解約,準備服刑後返家鄉。
裁判官梁嘉琪指縱火罪是嚴重罪行,危及公眾,須判阻嚇刑罰,但考慮兩人認罪、已賠償等因素,判監四個月。
案情指,當日有人於港鐵太子站外堵路,投擲汽油彈,設置路障,用雜物及垃圾桶縱火,首被告向火堆放入張紙縱火,次被告則以雜物縱火,兩人其後被捕。首被告警誡下說:「對唔住,我都係一時衝動先撕我手上本書落去放火。」次被告則稱因不滿中國政府,而協助他人縱火。
案件編號:KCCC3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