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京兩年後或修訂國安法

譚耀宗:京兩年後或修訂國安法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通過港版國安法三個多月,警方多次以管有或叫「光時」物品及口號作出拘捕,法律界質疑有關行為無違國安法,完全是打壓言論自由,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傳媒訪問時堅持,國安法有條文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又指港版國安法兩年後有「執法檢查」,北京或會再修訂,有民主派議員認為反映中共將進一步收緊港版國安法。

泛民:公告天下可隨意僭建

港台《城市論壇》昨討論港版國安法,公民黨黨魁、大律師楊岳橋在節目中質疑巿民管有「光時」等標語是否違法,並要求同場新民黨立會議員、大律師容海恩交代,容最初未能說明管有標語是否違法,其後則指「管有同製作差唔多」,認為管有「光時」標語即屬違法。

楊反駁指國安法沒說明管有個別標語屬違法,容又改口稱有關案件應交法官處理,指法治精神是巿民可在被控時向法庭解釋。但楊指巿民若要先接受警方無理拘捕,再等到上庭時才能討回公道,「咁就死得啦」。

譚耀宗接受《明報》訪問時強調,國安法保障新聞工作者可自由採訪,「(但)訪問還訪問,不要宣揚港獨思想」。他又指中央在國安法立法後有「執法檢查」,預告執法若有問題,中央或再修訂,人大副委員長會檢查、研究和督促執法,若有問題或會修訂法律,一般是立法兩年後。

譚指國安法立法後,暴力事件大減、更有力處理港獨問題,「外國勢力表面上收斂了」,中央在立法後會繼續「睇住」是否有人犯法,亦會繼續監督國安法下7至10條有關特區的職責;監督媒體方面,他認為記者不可阻警察執法、又指監管網上虛假消息都是一部份。

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認為,譚說法等於公告天下,中央可就國安法「任搬龍門、隨意僭建」,亦反映中央無意為當前社會撕裂問題採任何減輕矛盾做法,又認為譚威嚇傳媒的言論,等於指政府只接受設有不合理限制的言論表達,「中共有選擇性言論自由,仲係咪言論自由?大家心有數」。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亦認為,譚在訪問中說法與中共「一國兩制白皮書」中指,北京在港有全面管治權之說一脈相承,料中共未來若修改港版國安法,只會越修越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