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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近日聲稱擬本月內赴台投案,惟此行未知能否成事之際,台港雙方卻隔空交火。港府保安局聲稱沒與台方就該案設立聯繫窗口後,台灣陸委會昨高調反駁,批評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拖延近一年仍無所作為。案中港方與台方檢察官四次交流書信亦曝光,顯示港府一直迴避台方司法互助請求,堅持以「策協平台」協商案件。陸委會呼籲陳同佳與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速與台方窗口聯繫。
港府保安局前晚發表聲明否認台方早前的說法,指沒有與台方就陳同佳案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形容「這是台方單方面的描述」,又呼籲「台方真心履行最基本的法治,積極方便陳同佳赴台自首或投案」,港府會在符合法律的情況下,提供協助陳赴台的可行安排。
台灣陸委會昨發炮反駁保安局說法,稱針對陳同佳案,台方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疑犯繩之於法、還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台港警方去年10月下旬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相關資訊也由台方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通知陳同佳,「如果陳嫌(陳同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相關事宜已準備就緒,一切依法辦理」。
陸委會斥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但稱會提供協助陳同佳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一年依然無所作為」,又強調該案關鍵在於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盡快與台方窗口聯繫。
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去年10月台灣監察院監委蔡崇義及王幼玲立案調查台方處理陳同佳案過程,今年9月調查報告送交至監察院司獄委員會。據報告內容,台灣法務部曾透過陸委會前年3月、5月及12月向港府提出三次司法互助、調查取證及被告遣送的請求;陸委會前年11月也藉由「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秘書長工作會議,要求會同雙方主管部門會商本案,但台方指港府未回應司法互助請求,亦拒絕會商。
報告又透露,港府2018至2019年間曾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發出四封信件給台方處理陳同佳案的檢察官,要求提供案件證據及會面溝通,但建議有條件磋商,以「策進會」或「協進會」一類的「策協平台」與台方商討陳案。雖然台方檢察官亦有回覆,但台方堅持雙方須以司法互助方式正式處理案件,港府未有接受,令雙方傾談一直陷於僵局。
昨晚保安局再發聲明反擊,指台方自稱與港方共同成立聯繫窗口不符事實、混淆視聽,重申陳同佳現時是自由人,港府沒法律授權作干預,批評台方重演政治考量、諉過於人,製造不必要事端。
對於今次陳同佳若赴台成事,台灣法務部稱因應適逢疫情期間,當局可能會先行採用「遠距訊問(視像問話)」處理,因擔心會引起集體感染的風險。台灣方面或會把陳先行送至隔離或檢疫處所,直至完成隔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