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濫收按金、水費 基層負擔重

遭濫收按金、水費 基層負擔重

【本報訊】業主多以街招吸引住戶租住劏房,惟有調查發現,不少聯絡人均為地產中介,基層人士租屋成本或因而大增。劏房業主亦涉嫌濫收水費,金額是水務署收費的數倍。關注團體建議政府設立劏房法定標準租約,以確保業主與租客的租務關係得到合理的保障。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8月起在葵涌區收集了42張的出租劏房街招,在32張成功聯絡的街招中,有21張屬租盤業主,當中多達11張為地產中介,佔整體26%。就收取按金及上期的形式,調查顯示,在成功聯絡的街招中,所有業主均要求租客至少繳交一個月按金,更有六名地產中介聲稱須收取兩個月上期及一個月按金。聯盟推斷指,中介多以「兩按一上」形式收費,如租客透過地產中介租住劏房,成本將大幅提高,亦對基層市民造成沉重負擔。

團體倡立劏房標準租約

調查亦發現,業主或地產中介均有濫收水費的問題。根據水務署收費標準,住宅用戶水費首立方米免費,其後每立方米按用量徵收4.16元至9.05元不等。惟調查顯示,有17%業主或地產中介按每立方米水收取15至16元,12%則按每立方米收取17至18元,其中更有約9%按人頭逐個收費,僅一成業主及地產中介表示會統計用量收取水費。

葵涌劏房居民劉女士早前搬屋,在鄰居協助下成功覓得劏房單位與子同住,但須先繳一個月按金。因搬屋尚有搬遷運輸等支出,再交按金對她構成經濟壓力,「現時初步只係買咗張床,雪櫃、電視機嗰啲都冇買,因為太貴」。

聯盟批評,調查反映難以從街招識別出租者是業主或中介,令基層人士處於被動,難以減少搬遷成本。聯盟建議,地產代理監管局應訂立更清晰的租賃指引,要求地產中介在招租宣傳上列出重要資料,如放盤人身份等,並訂立標準租約和確保住屋標準,以保障業主和租客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