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意願】
【本報訊】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的陳同佳,去年10月23日在港因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公開承諾願意赴台自首,至今已過了347日,潘媽媽最近在各大傳媒聲淚俱下催促他兌現承諾。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晨發放陳同佳一段23秒錄音,令隱形近一年的陳再出現公眾眼前。他聲稱最快本月內會赴台自首,並感謝潘媽媽願為他求情。潘媽媽對此有保留,揚言「聽其言,觀其行」,希望陳不必再找藉口拖延,更願意送上單程機票讓其安心上路。
去年陳同佳出獄後,一直獲警方安排入住安全屋,與世隔絕,狀況鮮為人知。潘曉穎父母擔心陳食言,不能替愛女討回公道,曾經發出公開信,要求陳堂堂正正站出來,為其極大錯失承擔責任,又在各大傳媒呼籲陳盡快回應,兌現承諾。
陳同佳昨日透過管浩鳴發放23秒錄音,再次向潘曉穎父母道歉:「潘爸爸、潘媽媽你哋好,我係陳同佳。我再次就曉穎嘅事情向你哋道歉,我返台灣嘅想法一直都冇改變過,我會請我嘅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嘅事情,請你哋放心。」
管浩鳴表示,陳同佳再次向潘爸爸和媽媽表示最大的歉意,並多謝潘媽媽願意為他求情,給他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他回台自首的安排,期望10月份內成行。律師將會於台灣假期後,即下星期一(5日)進行安排,有進一步消息再作通知,星期一之前不會接受訪問。
陳同佳父親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支持兒子去台灣自首,「佢自己一路都好內疚架啦,希望佢⋯⋯承擔番自己責任。」陳父感謝潘媽媽願為兒子求情,「當然係好感恩啦,好感謝潘太啦」,陳父續說,兒子出獄後未有探望過,兒子於本月可能起程赴台灣,他希望探望陳同佳,並不排除陪他赴台自首:「要睇返台灣個政策上面,容唔容許我哋過去囉。」
消息稱,自從陳同佳出獄後,愛子心切的陳母一直陪伴在側,為兒子打點在安全屋內的起居飲食,不離不棄。據悉,陳母自兒子殺人案事件曝光後,長時間飽受壓力,日漸消瘦,但她已有兒子將赴台自首的心理準備,倘兒子決定起行,陳母亦會陪同前往。
台灣律師謝岳龍說,陳同佳所涉殺人罪,台灣《刑法》法定刑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但目前對於殺害一人的案件,通常不會判死,加上陳主動回台受審,更不可能判死,至於會不會判無期徒刑,要看偵審過程認定他殺人動機、手段等因素而定,若僅判有期徒刑,一般會量刑12年到18年之間。另一台灣律師劉炯意對本報表示,陳同佳若到台灣,只算是「投案」,不屬「自首」,不能作為大幅減刑的理由,假如死者家人願意求情的話,相信最高判監25年,判處死緩或終身監禁機會微。
此外,行政長官辦公室回覆指,希望透過管牧師或是其他有心人士幫助陳同佳返回台灣,在過程中特區政府一定會提供所需的協助。行政長官再次向潘先生及潘太表示慰問,亦希望陳同佳赴台能令社會感到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