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40cm長的金屬導管遺留在朱伯體內至今超過一年,原因仍然成謎,過去三年公立醫院共發生46宗遺留物件在病人體內事故,由大至40cm長的金屬導管,到小至1平方毫米的金屬碎片都有。除了朱伯個案,今年7月本報曾報道另一宗心臟病患者接受手術後遺留導管的事故,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公立醫院接二連三發生發生同類事故,醫管局或醫院難辭其咎,需要好好檢討。
據醫管局的《風險通報》,本港公立醫院過去三年發生100宗醫療事故,本報統計發現當中46宗屬遺留事故,每年發生15宗,當中14宗是遺留紗布及敷料,其餘6宗是遺留金屬碎片;另5宗與朱伯個案近似的遺留金屬導管事故。
在朱伯個案發生一年半前,即2018年亦曾發生金屬導管遺留事故,同樣是用作引導靜脈導管到達心臟的金屬導管未被移除。
過去醫管局每年會公佈「手術成效監察計劃」,但2018年起後則未作公佈,令人質疑是否「斬腳趾避沙蟲」。雖然醫管局會於《風險通報》就每宗事故作出改善建議,惟事故仍不斷發生,令人擔憂。
食衞局曾在2018年公佈數據,指醫管局由2015年至2018年10月共接獲近450宗醫療事故申索個案,當中有65宗達成和解並需賠償超過5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