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警暴 李傲然索償

稱遭警暴 李傲然索償

【本報訊】網民去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多間大學成為示威重地,時任理大學生校董的理大生李傲然(圖)接到學生求助,趕到理大了解時卻遭防暴警員拳毆襲擊。李前日入稟區院,指被警員襲擊及非法禁錮,向警務處長索取懲罰性賠償。

指在理大被非法禁錮

原告李傲然現為油尖旺區議員,被告是警務處處長。入稟狀透露,原告當日早上約八時在理大Y CORE地下被警員襲擊、非法禁錮而受傷,上述行為侵害原告的權利,故向被告索償,惟入稟狀沒提及索債金額。

本報當日向李查詢事件,他稱接到學生求助,指有防暴警於理大校園李兆基樓外有所動作,他抵達現場後發現有防暴警及速龍集結,惟不知對方是否欲進入校園,又看見一名女子被防暴警包圍,他嘗試了解事件提供協助,於是向防暴警表明其校董身份,警員不僅說「好叻啊」,多名防暴警更突然將他拖出校門外,拖至角落拳打腳踢5分鐘,他的鼻樑被打中,右腳小腿及左腳腳腕拉傷,右手亦有傷痕。李記得當時有警員不斷斥責他身為校董卻「教壞學生」,又形容理大為「曱甴大學」。李對事件感到非常憤怒,認為警方執行「私刑」,直斥警方「目無法紀」。

案件編號:DCPI3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