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30晚上,有種叫港版國安法的東西將橫空降世,但沒有港人知悉條文。當晚11時,新法例終於刊憲,大律師劉偉聰(圖)的反應是「Alien」,形容是外星人文字地球人看不懂。至今三個月,所懂的,是暴政之必然產物、是警權無限擴大、是要港人自我審查。他正跟進港版國安法下暫時唯一正式檢控的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掛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的電單車「撞向」警員,罪名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
根據警方數字,至今有22男6女涉違反港版國安法而被捕,但本報搜尋過去三個月的報道只找出25名被捕人士,當中最少3人個案是由國安處執法,但暫僅以其他罪名檢控;現正被國安法罪名帶上法庭的被告只有唐英傑一人,他早前爭取保釋申請人身保護令被拒,現被還柙。
唐英傑案件將再提堂,劉偉聰分析高院早前罕有頒下否決保釋的判詞,認為反映法官仍嘗試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處理國安案件。不過,他同時肯定被捕人士的處境變得更凶險,並以「快必」譚得志一案為例,以國安法之名作拘捕,可令被告人的緘默權被破壞,「所以李桂華(國安處高級警司)咪咁鍾意開國安牌頭」,方便漫無目的地撈取資料。
劉偉聰質疑背後目的道理簡單,就是暴政作風,「暴動罪本身已經好辣,佢以為濫告暴動就可以壓制啲人唔上街。結果依然有人上街,就再辣啲加多條國安法」,令市民做每事前都先考慮「犯唔犯法呢?」令自我審查無處不在,「好似蘋果廣告部咁都有啲字眼唔出得」,或正好說明法律效果不在於「告到你上法庭」,而是將恐懼植根每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