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支持者嗌光時被查

黃之鋒支持者嗌光時被查

【本報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3歲)及社運人士古思堯(74歲)疑去年10月蒙面法生效後在銅鑼灣參與未經批准遊行,黃另涉使用蒙面物品。二人早前因涉另案向警署報到時被拘控,案件昨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二人1,000元保釋候訊,黃不得離港,古則無離境限制。黃之鋒庭外發言後,有旁觀男子大叫:「加油呀黃之鋒!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引來多名軍裝警員拉起封鎖線包圍截查,數分鐘後始放行。

與古思堯同保釋 12月再訊

黃之鋒應訊後表示,控方要求施加禁止離港規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以製寒蟬效應,阻礙他向外國講述香港抗爭,但他的遭遇與被中國拘留的12人相比,實在微不足道。古思堯則稱已為民主運動九度坐監,即使身患重病,日後仍會找適當機會抗爭。患上第四期直腸癌的他透露,早前到醫院抽血發現癌細胞已擴散,將來仍須做手術。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18日再訊,以索取文件及片段,並需時提供法律意見,又指其中一罪涉及蒙面法,相關司法覆核聆訊將於11月24日及25日在終審法院進行。

黃之鋒和古思堯同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去年10月5日在港犯案。黃另被控在未經批准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指他當天身處金鐘道的未經批准集結時使用耳掛式口罩。

案件編號:ESCC2097/20

■有市民叫喊「光復香港」遭警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