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2月21日網民發起「和你Shop」行動,大批警員進駐各大商場戒備。有公務員被指在尖沙嘴海洋中心2樓伸腳絆倒一名急步行走的便衣警,被控襲警罪。裁判官鄭念慈昨批評被告伸腳絆倒警員屬偷襲行為,嚴重程度不亞於明目張膽地襲警,惟天網恢恢,有閉路電視拍下被告犯案過程,強調法庭絕不姑息此等行為,須判阻嚇性刑罰,最終判監兩個月。
被告馮耀暉(28歲)否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昨表示被告會就定罪上訴,向法庭申請保釋。鄭官一度指「一萬元(保釋金)遠遠唔夠」,最終批准被告以現金5萬元保釋,惟須交出旅遊證件、每星期向警署報到四次,每晚10時至翌晨7時宵禁。
鄭官指被告伸腳動作難以察覺,但閉路電視拍下被告犯案過程。雖然被絆倒的警員傷勢不算嚴重,但始終有實際受傷,須請三天病假。鄭官又引述案例指,法庭認為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屬嚴重罪行,重申法庭絕不姑息此等行為,否則前線警員將得不到保障,社會安寧受損,警察士氣大受打擊。鄭官指縱使被告初犯、品格良好,以及只是一時衝動犯案,仍須負上刑責,量刑起點定於監禁兩個月。被告已因本案失去工作,但鄭官認為被告咎由自取,並非減刑因素,加上是經審訊後定罪,沒任何刑期扣減。
案件編號:KCCC299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