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直擊】
【本報訊】路政署高級測量主任被指去年聖誕節在旺角街頭大叫,扯斷一條膠鏈。被告否認刑事毀壞罪昨受審,自辯稱當時失平衡捉住膠鏈或不慎弄斷,審訊不足半天獲判無罪。裁判官指警員稱在警車聽到有人大叫,望向窗外見被告扯斷膠鏈,惟他當時身處行駛中的警車,觀察或不準確,不能完全接納其證供。官又斥警員問話前沒警誡,做法不當。
被告陳國衛(55歲)被控去年12月25日在旺角一個交通安全島犯案。警員馬玉峯(譯音)供稱,當日他乘警車經過現場時聽到有人大叫,望向窗外時發現數人身處安全島,當中被告發力扯斷涉案膠鏈。
馬玉峯續供表示,被告被截查後表現不合作,不但指罵警員,又不肯回答問題。其後他發現一條長兩米的斷裂膠鏈,於是拘捕被告。辯方指出,馬曾問被告「你做咩整斷條鏈?咁大膽?」被告則答:「冇喎,撠親之嘛。」但馬否認。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他自辯稱,住所位於涉案地點對面。事前他在聖母醫院通宵陪伴患癌母親,當日下午他離院回家途中,因精神不濟而失平衡及誤踢石壆,因而捉住涉案膠鏈。被告同意其動作可能弄斷膠鏈,但強調非故意。其母於兩日後去世。
被告續供稱,案發後約有五名警員上前問他為何弄斷膠鏈。他感到愕然,回應謂:「冇呀,撠親之嘛!」警員又問他:「係咪衝我哋?」被告說:「斷咗條膠鏈冇乜大不了,過馬路仲快少少!」控方指出,被告已在該處住了幾十年,熟悉街道環境,不可能誤踢石壆,認為他是因一時情緒爆發而蓄意毀壞膠鏈。被告不同意。
裁判官鍾明新裁決時質疑,馬的觀察不準確,因另一名警員證人稱當時警車車速正常,即馬僅在行駛中的警車上觀察被告的一剎那動作,亦沒指出其觀察的距離或看了多久。
鍾官又直言,馬的證供不理想,例如他原本供稱島上其他膠鏈完好,但當辯方指出除被告涉扯斷的膠鏈外,其他膠鏈亦損毀,馬即改口稱沒觀察清楚。
此外,馬自言聽到有人大叫後才望向安全島,但當時島上有五至六人,他沒解釋為何認為叫聲由被告發出。相反,鍾官認為被告證供清晰直接,不排除其說法屬實,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13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