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文明社會的靠山(李柱銘)

法治是文明社會的靠山(李柱銘)

上周,有人「洩密」指中聯辦下令,立法會來年鬥爭目標是改革包括司法在內的「三座大山」,但這根本是人所共知。多年來,基於法官不「聽話」,特區獨立的司法制度一直是中共的眼中釘而經常被攻擊,近期尤其激烈。由中共與特區政府均公開宣佈香港不是三權分立,到批鬥法官,即使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已在上周發聲明回應,但親共人士與喉舌仍不罷休,繼續提出「司法改革」的要求。

其實,筆者早前已在本欄明言,中共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為特區制訂國安法,最主要目的不是制訂國安法內的四項罪行,而是藉以落實其全面管治權,名正言順地更改特區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和架構,收回《基本法》已賦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而這是特區自行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不能做到的。筆者此看法也獲得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的引證。他在7月初受訪時,表示「港版國安法是『全面管治權』法理概念的勝利。法案中對全面管治權最集中的體現……是直接對香港的管治體系的重塑」。而他在訪問中,也認同中共為港制訂國安法,是反映「北京對過去數年香港情況的『憤怒』」,可是,此說法卻肯定與事實不符。

港人訴求沒超出《基本法》承諾

港人的民主訴求向來都沒有超出《基本法》的承諾,按《基本法》第45、68條和附件一、二,香港可在2007、2008年落實雙普選,而這更是回歸前及回歸初期,全港政界的共識,但此民主目標卻在2004年突然被取消,還一直沒有訂定明確落實之期,及至2007年底,中共宣佈可在2017、2020年實行雙普選。而為促使北京兌現民主承諾,戴耀廷才在2013年提出佔中構思,他其時常強調「佔中是為了不用佔中」,因為其原意就是希望透過宣稱會佔中,來促使北京在港落實雙普選,那便毋須佔中了。

無奈,中共根本無意在港落實真普選。2014年6月,國務院發表《白皮書》,在完全沒有任何理由支持下,忽然表明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擺明要推翻鄧小平的一國兩制。其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又突然作出8.31決定,雖然讓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但北京卻可挑選所有候選人。由於中共只允許香港實行假普選,才導致佔中成真,但整個雨傘運動仍主要是以「愛與和平」為主軸。

此後,中共非但沒有回應港人強烈的民主訴求,反而對港加強打壓及操控,來推進其全面管治權。2019年,林鄭更提出送中修例,破壞香港向來行之有效的防火牆,亦完全無視社會各界的反對聲音。及至6月9日,100萬人上街,但政府當晚竟宣佈會如期於6月12日就修例恢復二讀。12日,萬人圍堵立法會,立法會主席押後會議,三天後,林鄭才宣佈「暫緩」修例,仍堅持不撤回,翌日(16日)200萬人上街,但政府還是拒絕回應市民訴求。

中共總是砌詞為港制訂國安法,是由於特區回歸23年仍未就23條立法,以及北京對特區近年情況的「憤怒」。然而,筆者早已拆穿23條立法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更何況,早在雨傘運動及反送中運動發生前,亦即是香港尚未出現中共口中的「亂象」,北京就已單方面公開宣佈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而近月則透過國安法來落實。

顯然,中共一切說辭,都只是藉口,旨在把強行改弦易轍的責任,怪罪在港人身上。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