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男陳同佳2018年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痛失女兒的潘媽媽連日來呼喊陳同佳赴台投案,但毫無回音,前日更斥特首林鄭月娥浪費公帑提供安全屋保護陳同佳。林鄭月娥昨被記者追問事件時,繼續拒絕評論。潘媽媽對此深表失望,質問林鄭:「你兩年前話畀我聽,你嘅初心係為咗幫阿女而提出修訂《逃犯條例》……𠵱家你嘅初心去咗邊?」
昨晨行政會議前,林鄭月娥被問到會否與潘曉穎母親見面、是否將陳同佳投案安排外判予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是否陳同佳一日未赴台灣投案仍讓他住在安全屋等,均拒絕評論,僅稱警方依法處理每件事情,她不會評論警方日常工作,尤其是涉及日常資源運用。
林鄭月娥反表示,「我越講你哋再去報道,令佢(潘母)情緒更激動,我知道並完全明白佢嘅心情。」重申陳同佳在港已完成刑期,法律上屬「自由人」,過去一段日子由管浩鳴告知有關陳同佳的情況,前日亦收到管浩鳴來電,知道管浩鳴本周會晤陳同佳及其家人。
潘媽媽事後回應本報時質問林鄭:「你兩年前話畀我聽,你嘅初心係為咗幫阿女而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但𠵱家你嘅初心同以前嘅初心點解分別咁大呢?你嘅初心去咗邊度呀?作為一個負責任嘅政府,對呢件事唔應該袖手旁觀。」
潘媽媽續說,上周管浩鳴已稱非陳同佳的代言人,陳犯案時亦是成年人,何以還要管浩鳴代言?「點解林太唔直接召見陳同佳,問清楚佢嘅意願嘛!」她再呼籲陳馬上赴台投案。
另外,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日出席油尖旺區議會時表示,警方已將陳同佳拘捕及檢控,陳亦已服刑完畢。至於「點解有啲罪告到,有啲罪告唔到,要講證據」,警方不評論個別其他行動細節。鄧炳強會後見記者時,被追問為何陳同佳仍可以居於警方提供的安全屋,他僅稱警方經風險評估後,決定是否對某些人作保護,包括需要性、必要性、合理性和相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