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改傳媒定義已溝通 記協:無收通知

稱改傳媒定義已溝通 記協:無收通知

【本報訊】警方早前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剔除自由身記者和學生記者等新聞工作者,警務處長鄧炳強聲稱已與傳媒協會溝通,修改亦是因應傳媒組織要求。記協重申無收過通知,預告十.一將派三名觀察員觀察警方應對傳媒情況。

鄧炳強昨指出,警方過去拘捕多名宣稱記者的人士。區議員林兆彬關注日後學生媒體和網媒在警方橙帶內採訪會否被捕,並要求交出被捕者中「假記者」數字。

鄧炳強

記協明派三人觀察

鄧炳強稱,自己不是專業記者,不能判斷何為專業記者。他聲稱任何人都可以採訪,警方亦可在陽光下執法,不會阻止和騷擾,但前提是不能阻礙警方工作或構成危險,亦需進行採訪工作而非參與活動。

鄧炳強又重複過往警方的指控,表示在過往的反修例示威中,有身穿黃色反光背心的人涉嫌搶犯及沒有任何記者證等。

記者問他修改《警察通例》「傳媒代表」的定義為何未有諮詢新聞界,鄧炳強稱,通例屬警隊內部指引,因應8月一個行動曾讓部份傳媒進入封鎖區,與部份傳媒和組織討論時知悉有不同意見,警方「因應佢哋嘅意見修改內部指引」,已通知四個主要的記者協會或工會。多次被問到與哪個組織會面,鄧炳強始終未能提供答案,僅稱「好多唔同組織、好多唔同傳媒。」

記協副主席陳朗昇重申,從沒收到警方知會,質疑記協擁有最多會員,但警方卻沒有他們溝通。他認為無事不可對人言,警方應公開與哪個組織會面。他亦擔心,明天民間活動現場,記者採訪可能面對警方阻礙,記協會派出三名觀察員觀察警方應對傳媒的情況。